近日,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人大常委会为了响应该县与阿里巴巴达成“农村淘宝”电商协议,要求职工每人网购至少1000元金额物品的消息在网络盛传。经核实,扶风县人大确实于日前发有此通知,但未做强制要求,县人大29名工作人员大多网购消费一百多元,总计9600元左右。(9月27日《京华时报》)
相信扶风县与阿里巴巴达成“农村淘宝”电商协的初衷是好的,利用“互联网+”思维来发展当地农业经济,借助网络电商平台打出扶风县农业产品品牌。扶农、助农、惠农,一直都是中央的倡导,只有将农民经济盘活了,农民收入提高了,城乡差距才会缩小,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才能早日达成。
但好经不能念歪了,好心不能办坏事。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县、镇,无论哪项政策的拟定和出台,都必须以人为本,必须以实实在在谋发展为基调,检验项目、投资得不得民心,能不能给人民群众带来实惠,能不能为当地经济发展助力,关键还得看项目本身是否具备一定的潜力,是否符合当地发展实际。扶风县“农村淘宝”项目通到村,让农民足不出户就可以将自己的劳动成果通过淘宝网服务点抵达全国、全球各个角落,这毫无疑问是件非常有前景的事儿,是件让农民感恩戴德的事情。
一件原本值得推广、介绍的利民之举,却因为该县有关部门一纸通知,搞得变了味,引发舆论质疑、民众抱怨,得不偿失。尽管,该县人大常委向媒体澄清说,仅是部门发了个通知性质的倡议,却仍然没有打消民众的质疑。试想,如果一个县人大,连通知和倡议的区分在哪都搞不懂,又如何玩好“淘宝”?往深处想,通知和倡议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最常用的公文体,它们之间的区分在于被动与主动的关系,如果这个关系都区分不了,当地人大又如何能够执行好职责,又如何能够贯彻中央提出的从严治党、依法治国?
不质疑扶风县阿里巴巴“农村淘宝”项目的初衷,但该县如此以指标化力推,难免用力过猛、操之过急,不仅看到该项目推进的真实效果,更无法真实反映出全县农副产品在市场的潜力和受欢迎程度,也就无法在淘宝网上打出属于当地的拳头农副产品了。所以,扶风县要想发展好当地经济,带领农民脱贫致富,不仅要具备“互联网+”思维,利用好网络电商平台,更要将通知、倡议等基本公文的功能搞懂,否则,只会贻笑大方。
稿源:荆楚网
作者:谢晓刚
(作者:杨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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