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淮安市本地论坛有网帖举报该市文联一位刘姓副主席公车私用...这名副主席在接受采访时回应称,照片属实,确为单位公车,也确为本人驾驶,但将公车开回家是为了“方便第二天的公务活动”,由于单位驾驶员人手紧张,自己经常充当司机角色。(10月19日人民网)
用公车,有面子,有人伺候,不用自己花钱加油,不用自己交保险,在遇到紧急事情时还能稍稍违反交通规则而不被责罚。好处多多,只要能用得上的领导谁不想用。这也是造成“车轮上的腐败”持久不衰,久禁不止的原因之一。
而从文中刘副主席的话来看,他也是一个悲催的角色,首先,一个市级文联副主席居然经常充当司机角色;二是,不仅如此,副主席还得开车购买大米、油等用品;三是,此次被举报也许与前段时间文联换届中产生的矛盾有关。看来副主席不但公务繁忙,而且甘愿吃苦受累,还要置身于换届选举的矛盾中。从他的理由看,开公车回家并不是自己所愿,而是被逼无奈、委屈。
理由总是有的,但是这些理由终究是立不住脚的。要只是偶尔一两次将公车开回家,可能是遇到紧急事情需要。但是次数一多,就说不过去了。最关键的是,明知道有“不准违反节假日公车封存制度;不准违反公车‘四统一’管理规定;不准擅自驾驶公车;不准公车私用。”的规定,但还是亲自将车开回去。明显是违反了规定,被群众举报,以至于可能受到一定的惩处,那是必须的。
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一些干部的思想中总是存在,而且演变出各种版本。有的干部总是想着公家的东西就是自己的东西,用起来当然随意得很。本该为公的东西只是方便了某些人,说到底还是变味的权力观、利益观在作祟。自己倒是占了便宜,得了方便,可损失的是国家资产,纳税人钱财。大公无私变成了损公肥私,被人唾弃是必然的。
有的干部还认为,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这也是刘副主席觉得委屈的原因之一吧。但是死的规矩,管的就是活人,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干部做事要讲究灵活,要讲究创新,但都是在规矩的范畴之内才能有为有序。
刘副主席在很多次开公车回家之后的理由是为了方便工作,其实就是为了方便自己,违反了规矩,任何理由都是苍白无力的。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这三个“决不”的范围很宽、力度很大,没有委屈可言,没有讨价还价。
请时刻用习近平总书记的话诫勉自己,作为党的干部,就是要讲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坦荡做人、谨慎用权,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
稿源:荆楚网
作者:余东
(作者:杨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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