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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飞鸿:整治“小官巨腐”的“标本意义”
发布时间:2015-10-28 08:34:22来源:荆楚网

  10月27日,宜昌、潜江分别通报多起“小官巨腐”案件。据了解,截至9月底,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小官巨腐”典型案件745件,处理党员干部769人,大批“苍蝇”纷纷坠地。(10月27日荆楚网)

  接受他人旅游安排、收受他人贿赂的枝江市妇幼保健院党支部书记李绪强;伙同他人私分茶苗补偿款的秭归县两河口镇高桥河村党总支书记李道平;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巨额公款的潜江市东荆林场党支部书记张家淼……此次湖北重拳整治“小官巨腐”,具有“标本意义”。

  站长、所长、校长、院长、村支部书记等基层“小五长”是易犯“小官巨腐”病的高危人群。这些小官,或身居关键岗位,或利用工程建设,或盯着补贴款项,他们“八仙过海,各显其贪”,贪腐数额巨大、影响极坏。真可谓“重重地我走了,虽然我轻轻地来,我挥一挥衣袖,带走了一笔巨款”。

  根治“小官贪腐”非“一日之功”,更非“一人之力”。 从湖北查处的“小官巨腐”案件来看,涉事者有一个共同点:德行修养不高、思想松懈,党性意志不坚定,私欲膨胀,进而大行权钱交易之能事。干部们切记自己姓“干”,更姓“民”,要时刻坚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之信念、持之以恒为人民奉献之精神,自觉地把服务人民作为自己的人生追求,在服务人民中锤炼党性意志、提高自己的品德修养。

  “小官巨腐”现象让人触目惊心,一个个贪官前“仆”后“继”,说到底源于权力过大。这些基层官员,虽然级别不高,但因管理的多是直接面对百姓的部门,是各种惠民政策最终植根的“土壤”,因此“雁过拔毛”、“ 以权谋私”、“虚报谎套”等手段的“小官巨腐”现象时有发生。

  遏制“小官巨腐”现象,一方面要以“三严三实”的强大理论武器武装党员干部,积极引导党员干部严以修身”立“德”,“严以用权”立“行”,“严以律己”立“信”,注重“修身”,经常给自己“补补钙”。另一方面,制度上关“天窗”、堵“暗门”,把权力关在笼子里。积极打造干部“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良好政治生态。

  笔者以为,以上就是湖北整治“小官巨腐”的“标本意义”。

  稿源:荆楚网

  作者:钟飞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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