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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飞:切莫让干部公示财产陷迎合公众预期怪圈
发布时间:2015-10-28 16:14:17来源:荆楚网

  10月27日,中共泰州市委组织部公布了一批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其中,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处现任处长秦某某,拟任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就在前一天,泰州当地论坛上出现了一则网帖,文中曝出秦某某名下房产价值超过2000万,引来网友们围观和吐槽。对此,秦某某回应现代快报记者称,他的父亲是一名地产商人,名下房产都是父母赠予的,自己敢这么公开就可以调查。(10月28日《现代快报》)

  干部任前公示个人财产,本为一个“规定动作”,但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处现任处长秦某某却因为公示财产,引起热议。究其原因,大抵因为所公示的房产价值2000多万,远远高出了公众对于干部家底的“预期”,于是便开始联想。笔者认为,公众以质疑的精神参与干部财产监督值得推崇,但一定要以维护好理性的社会舆论环境为基础,切莫让干部公示财产陷入迎合公众预期的怪圈。

  试想,假若我们仅以所公示财产的多少就对干部做清廉与否的推断,认为公示的多就不正常,公示的少就是清官,岂不太偏激了?结果只能是越来越多的干部在公示财产时有所保留,以迎合公众预期。实际上,贪官也可能“清贫”,因为他们可以“伪装”,骑自行车上下班,工作多年仍住单位房的贪官已屡见不鲜;或是可以挥霍,一部分贪官把违法所得挥霍一空,家底自然不厚实。对此,公众岂不是要标榜他们为清官了啊。这个逻辑显然站不住脚,遗憾的是,很多公众习惯于对干部做有罪推定,这无疑会伤害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也就是,我们不能苛求每名干部都生活在温饱线上。但是,监督干部确实需要群众广泛参与。以本例来说,当事干部的房产皆为父母所赠,而父亲正是在其任职地搞开发房产活动。作为城建部门,官商之间是否有因父子之情而搞过特殊呢?这倒是公众应该关注的焦点所在。

  事实上,早在201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已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各地在执行过程中,严格落实报告制度的多,搞公示的少。一定程度上,各地对公示“不热情”与考量社会舆论因素不无关系。

  民间有句俗语,黑的白不了,白的黑不了。何谓黑白?一定是以实事为基础,而不能臆断。既然干部能够以阳光心态公示个人财产,公众心态何不也阳光一点呢?要相信黑的晒不白,白的晒不黑。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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