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中共泰州市委组织部公布了一批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其中,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处现任处长秦某某,拟任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就在前一天,泰州当地论坛上出现了一则网帖,文中曝出秦某某名下房产价值超过2000万,引来网友们围观和吐槽。对此,秦某某回应现代快报记者称,他的父亲是一名地产商人,名下房产都是父母赠予的,自己敢这么公开就可以调查。(10月28日《现代快报》)
纵观此事件引来网友们围观和吐槽的原因,显然不是某人名下有价值多少千万元的房产的原因,而作为一名官员,名下何来价值超过2000万房产?公务员工资不是很低?单凭“死工资”又怎么会有这样购买能力?莫非这其中隐藏着一些“猫腻”?等等疑问,才是引来众人围观和吐槽的根源所在。
网友们对该名官员名下拥有的巨额房产是否具有合法性而产生质疑,笔者对此表示理解,但并不支持。因为,单凭猜想,或者是假设,就断定该名官员名下的房产就是违法所得,是不义之财。显然,这并不妥当。正当不正当,要用事实说话;合法不合法,要用法纪度量。这样才合符全面依法治国的理念,也只有坚持以实事求是的原则来处理问题,才能重新展现事情的真实情况。所以,我们应当理性看待问题,分析问题,而不能盲目跟随。
不可否认,对该官员能够有勇气向人民群众公示自己名下的财产,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一种进步。比起那些为了能够顺利地升职而不惜一切办法把“财产问题”收收埋埋的干部,岂不是一种进步?岂不是可赞之处?而至于该官员其父所从事的行业是否有无违法行为牵联其子,那事情就要另当别论了。况且,这样的重任应当由组织部门及纪检部门来承担。
然而,由于提拔干部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绝对不能在提拔过程中出现“带病提拔”、“开后门留天窗”等现象。因此,务必要严格遵守相关干部提拔任用制度执行,确保在每一个环节中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并要确保在公平、公开、公正的情况下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唯有如此,才能确保选对人、用对人。
诚言,该官员名下价值2000万房产能否经得起考验,不仅在于他自己,也在于群众的监督,更在于组织部门及纪检部门的严格考核。所以,我们就拭目以待吧!
稿源:荆楚网
作者:邓明业
(作者:蓝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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