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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运喜:质量是网购商品的首要关口
发布时间:2015-11-13 09:50:08来源:荆楚网

  根据日前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5中国网购用户调查报告》,2014年网购用户线上消费的78%是对传统线下消费的替代,超八成用户对网购体验表示满意。南都记者梳理50份网购纠纷裁判文书,“产品不符合标准”成为近四成剁手族与卖家对簿公堂的主因。(11月10日《南方都市报》)

  网购是互联网时代人们生活、消费的重要方式甚至主要方式,特别受到年轻人的喜爱,成为他们购物的首选。因为网购是借助平台的商品交易方式,消费者可以足不出户就能买到自己喜欢的宝贝。可以省去在实体店购买逛街的体力支出、时间支出,节省下来的时间和体力可以做其他很多的事情,创造更多的财富。所以,近些年网购用户数上升较快,不少年轻人的日常生活消费也开始选择在网上购买。正如报告指出的:网购用户线上消费的78%是对传统线下消费的替代。

  网购的兴起是传统购物方式的重大变化,是对实体店的巨大挑战。所以现在很多实体店也开始经营转型,与网络平台合作、生产厂家合作,利用实体店经营网购商品。报告指出,超八成用户对网购体验表示满意,这应该是网购得以短时间内迅速发展的重要原因。

  但是,我们更应看到:网购也存在一定风险,包括商品质量风险和资金收回风险。对于卖家来说,如果采用货到付款方式,发货后能否收回货款?对于买家来说,付款后,能否收到商品,商品质量是否有保证?这些都具有不确定性,都是潜在的风险。为了规避资金风险,商家一般不同意采用货到付款方式,要求在线付款成功后再发货。所以真正吃亏的、担风险的,主要还是消费者。因为在线交易时,消费者看不到实体商品,只能看到商品图片(图片完全可以作假),无法详细了解商品本身的质量、款式、规格等。

  因商品质量问题,因退换货问题,双方发生纠纷,如果协商不成,就必然给自己带来烦恼和痛苦,甚至因此引发一场官司。报道称,“产品不符合标准”成为近四成剁手族与卖家对簿公堂的主因。这应该成为对广大网购喜爱者的一种警醒。因为购物而惹上官司,无论官司输赢,其实最后都输了,即使你赢了官司,也输掉了时间,输掉了精力,输掉了感情,输掉了金钱。

  “双十一”是网购商品的抢购日,是电商们大规模促销商品的绝好时机。笔者不反对参与抢购,因为抢购是自己的权利,别人无法干涉。但是,作为商家,不能见利忘义、唯利是图,必须承诺保证商品的质量,以诚信为本,让消费者放心。作为政府,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利益,为了维护网购的声誉,为了促进电商的健康发展,有关部门必须联手,履职尽责,依法加强市场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深入市场抽检商品质量,检查商品价格,看是否存在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假冒伪劣商品,是否存在价格欺诈行为?

  总之,网购商品,质量是第一关。商家必须始终把保障商品质量放在首位,市场监管部门必须加强质量监控和市场监管,严把商品质量关,严查商品价格关,对消费者负责,对社会负责。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运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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