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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忠卿:别等到熬成“大妈”了才想起维权
发布时间:2015-11-19 08:58:11来源:荆楚网

  近日,一位25岁的深圳女子,因长时间熬夜加班、用脑过度、压力过大等,让容颜衰老,导致爱情与事业双失意,于是到深圳市南山区劳动大厦举牌,纸牌上写道:“年龄不到二十八,加班熬夜变大妈,爱情工作都遭殃,要求衰老算工伤。”此举在白领的朋友圈里引发了一场“衰老到底算不算工伤”的激烈讨论。(11月18日《i时代报》)

  25岁的女人,正是风华正茂的年龄,可深圳的这名女子竟然将自己比作大妈,可见其长相明显属于未老先衰,这对一个妙龄女子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打击。

  显然这名女子的“老相”不是生来就有,而是长期加班熬夜造成的,由此让她感受到了“爱情与事业双失意”的压力,这种痛苦一般人难以体会,对于她要求算工伤的诉求我表示同情与理解。的确,现代人在职场上普遍感到“亚历山大”,这是用工大环境造成的,劳动者没有享有法定节假日休息的权力与自由,加班不加班都是老板说了算,谁要是不服从,后果是显而易见的。

  加班连着熬夜,身体机能下降,生物钟发生变化,可惜某些用工单位并没有感到这是在侵权,照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重复下达无数次的加班指令。奇怪的是,这种恶化的职场生态一直无人进行有效的举报维权,也没有执法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25岁就过早地成了“大妈”,在对深圳这名女子的遭遇表示同情同时,我还是有话要说,经常被逼加班,显然不是出于个人自愿,既然企业违背了《劳动法》,就应该理直气壮地站出来维权,试想,如果当初就到执法部门申诉,绝不会落到今天这步田地,这种维权滞后后果很严重,对身处职场的每一个人都极具警示意义。

  长期加班熬成婆,会不会受到工伤处理,事关劳动者的利益诉求,即便不能满足其愿望,我看也有必要进行深度干预,至少让违法的企业偿付巨额的赔偿金,只要加大了打击力度,劳动者的权益才能得到保护与尊重。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忠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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