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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建华:对“不给让座就盛气凌人”的心态零容忍
发布时间:2015-12-07 08:24:46来源:荆楚网

  “此刻在258路开往洮昌小区方向的公交车上,一位老人骂骂咧咧一路,原因是小学生让座让晚了,试问到底尊老还是爱幼?”12月3日,网友小恭向记者吐槽,在258路公交车上发生了让人很不舒服的一幕:小学生让座晚一步惹怒等座老人,老人骂骂咧咧一路,甚至连周围帮着劝的乘客一起骂,一直骂到下车,虽然给老年人让座符合中国传统的尊敬老人的美德,但爱幼同样是美德,如此逼人让座也太过了。(12月5日《沈阳晚报》)

  近年来,现实生活中因让座所引发的矛盾纷争不断出现,成为人们的热议话题。其中以上这种对他人没能给自己让座就大发雷霆、火冒三丈的现象,往往是人们难以接受、极度愤慨的一种过激行为。正因为如此,面对以上老人一直耿耿于怀、喋喋不休的过分行为,周围的乘客也因看不过去而给予了善意的规劝。但令人没想到的是老人仍然盛气凌人、不依不饶,不仅不领情,反而更加的生气发怒,连同乘客一起责骂。

  一些人面对他人未能给自己让座或者让座慢的行为,为何会如此的怒不可遏、大发雷霆,其自以为是、任性傲慢的戾气来自哪里?一句话,归根结底还是思想认识的错位。一些人把现实中所倡导的给老弱病残孕让座的社会道德视为自己应得的权力、应享的待遇,在这种情形下,想当然地认为他人给自己让座是理所当然、天经地义的一件事情。其结果,只要稍微不合己意,自然就会火冒三丈,毫无顾忌地放纵自己,任情绪泛滥失控。

  殊不知,让不让座本是道德层面的问题。出于提高人们道德素质、提升社会道德水平、建立和谐友善社会的考虑,我们倡导和鼓励给老弱病残孕让座,毕竟人人都将难以避免地要经历这些特定状态。但这种倡导和鼓励纯属个人意愿和自由,并非是一种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毕竟谁也没有享有他人必须给自己让座的特殊待遇,谁也没有逼迫他人必须给自己让座的特殊权力。

  一句话,让座是一种道德的自觉自愿,不是暴力的逼迫强行。我们可以倡导和鼓励人们给老弱病残孕等需要特殊照顾的人群让座,我们也可以声讨和谴责那些面对老弱病残孕无动于衷、麻木不仁的不给让座的行为,但这种声讨和谴责应该建立在理解、宽容和体谅的基础之上。要知道,一方面,人的素质本就参差不齐、各有差异,让座与不让座的行为都是客观存在的现实,我们不可能用同一道德素质标准去对待和要求每一个人,应该允许和接受他人不给自己让座的例外行为。另一方面,不让座的人未必就是道德低下,或许他人也有不便让座的理由和苦衷,例如身体不舒服、工作太劳累等等。

  因此,就社会而言,我们应该大力倡导、鼓励和褒奖主动给他人让座的行为,也应该对那些不给老弱病残孕等需要特殊照顾人群让座的现象声讨和谴责。但与此同时,我们不应该忽略和轻视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重视和加强对让座问题的全面正确的教育和引导,澄清和纠正人们思想上所客观存在的错误认识,帮助人们树立“让不让座是道德上的自觉自愿问题,不是法律上的责任义务问题”的思想,强化“让不让座是他人自由,不是他人义务”和“他人让座理当感动感恩,他人不让座也当尊重理解”的观念。对于那种只顾站在自身立场角度考虑问题、评判他人,因他人没给自己让座就心存不满、动粗施暴的行为要给予毫不留情的批驳和鞭挞。唯此,才能使人们在让座问题上有一个理智平和的心态。也唯有如此,才能避免和减少人们在让座问题上所引发的矛盾纷争。

  稿源:荆楚网

  作者:罗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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