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理政地方谈】系列评论之三
1月22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第3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88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0.3%,半数中国人已接入互联网。同时,移动互联网塑造了全新的社会生活形态,“互联网+”行动计划不断助力企业发展,互联网对于整体社会的影响已进入到新的阶段。
习近平主席说过,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它是阿里巴巴的宝库,里面有取之不尽的宝物;用不好,它是潘多拉的魔盒,给人类自己带来无尽的伤害。言外之意,互联网能否造福国家和社会,关键要看治理。
曾几何时,有人倚仗互联网传播的开放性、虚拟性、隐匿性、便捷性,大肆散播网络谣言,用极端言论挑战公序良俗;热衷于互相攻击谩骂,用人身攻击等手段实施网络暴力;甚至打着维权的旗号,以网络曝光为名对企业和公民敲诈勒索……此类现象,不仅污染了公众视觉,还涉嫌违法犯罪。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互联网的虚拟世界当然也不是治外之地。
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在开幕式的主旨演讲中说,网络空间是虚拟的,但运用网络空间的主体是现实的,大家都应该遵守法律,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要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3年来,为了让网络空间清朗起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将法治的铁律作为管理互联网的抓手,法治之下的网络,越发风清气正,“中国好声音”正在网络激扬。
2013年,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倡导下,网络名人达成共识,共守《文明上网七条底线》,共担社会责任、共建清朗网络空间;2014年,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出台《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以十条规定规范以微信为代表的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
尤其是2015年,互联网治理硕果累累。网信办关于整治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的专项行动取得累累硕果,网信办颁布的“约谈十条”也成为所有网络媒体进行自我约束的“达摩克利斯剑”;“两高”关于互联网相关领域的司法解释相继出台;近些年来,公安部门也加大了对网上谣言的打击力度。制度化保障得力,使得网络传播秩序和舆论格局发生了令人振奋的变化。
实践证明,互联网世界在法治规则范围内运行,才能不断促进互联网和经济、政治、社会、文化融合发展,为人类文明攀登上更高的台阶打下坚实基础。有法治的保障,互联网才能提升信息的透明度和流动性,降低交易成本,在全球范围内撮合了更多的买和卖,让经济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人类。
五百年前大航海时代,人类突破地理阻隔开始全球化的交往;百年前的无线电时代,人类突破时间障碍实现实时交流;如今的网络时代,人类突破各种文化隔阂实现互联互通,E命运共同体呼之欲出。
三年来,中国治网理政的实践凸显了“法治”特色,共建了同本同源的大家庭,未来,这个时代的命运共同体必将茁壮成长,成为人类共同的幸福港湾、温暖家园。
稿源:荆楚网
作者:舒杨
(作者:姬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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