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江苏常州的网友“@jack光头”反映的消费争端问题,哈尔滨松北区立即成立专项调查小组,对涉事方进行专项调查。因通过消费者所留多种联系方式均未联系到消费者,现阶段的调查只能对涉事饭店方进行取证。(2月16日《黑龙江晨报》)
市场经济环境下,很多商品的价格是随行就市的。譬如说,一平米的房价,有的城市只卖三四千元,有的城市却高达十万元,一个愿卖,一个愿买,双方签有购房合同,“十万元一平米”的天价房何错之有?那是因为,“天价房”地处大都市的“黄金地段”。
同样的道理,松花江的鳇鱼,398元/斤,也算是“天价鱼”,只要有人愿卖,只要有愿买,没什么大惊小怪的;但,为何消费者称哈尔滨吃鱼被宰而商家却说顾客欲酒后赖账?对此,在我看来,松花江的鳇鱼,不怕“贵”而怕“假”。
“天价鱼”疑点有三。
一者,是不是数量上协商一致而达成共识?没错,鳇鱼,398元/斤,这是商家与消费者都认账的;但,到底是14.40斤还是10.40斤,双方各执一词;其实,那消费清单上“客户签名”一栏,如果有“张三”或“李四”签字,白纸黑字,现在谁也别想赖账。遗憾的是,商家说“顾客欲酒后赖账”,凭什么说其“赖账”呢,消费者事先认账14.40斤了吗,证据何在?
二者,凭什么证明“本店所有鱼类全部产自松花江活鱼”,鳇鱼会不会是人工饲养的?不是说商家鱼池的鱼不是来自松花江,但,到底那些鱼来自何方,也应该拿出真凭实据来,也应该让消费者“看得见,摸得着”,这其间,有没有第三方“全程监督”?如果没人证明你那鱼池里的鱼的的确确是来自松花江,你商家说“我们的鱼来自北冰洋”,谁敢信呢?
三者,凭什么证明“价实货真”?厨房加工制作过程中,有没有“偷换”,有没有“克斤扣两”,消费者不得而知。正确的态度,如此“天价鱼”,商家应该设“透明厨房”,应该让消费者看“现场监控录像”。
松花江的鳇鱼“贵”,虽说明码标价不违规,但,“贵”之理由要令人信服。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传发
(作者:刘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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