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评论 > 东湖观点

交通违章权威查询
晟达者:门票被“绑架”,谁是“帮凶”?
发布时间:2016-02-17 11:17:38来源:荆楚网

  门票车票保险捆绑销售;学生票只在暑假销售;全价票40元半价票变30元;几个景点打包销售……国家发改委近期在全国200余家景区检查门票时,发现一些景区存在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未按规定执行门票优惠政策、捆绑销售和不合理联票等乱象。(2月16日人民网)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的物质精神享受也水涨船高,每逢假日,出去走一走、看一看往往都会提上日程,每每想来,都会应了“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山山水水,美不胜收;“外面的世界很无奈”,道路拥堵,门票疯长。确实,有的景区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有的景区未按规定执行门票优惠政策,有的则是进行捆绑销售和不合理联票。

  景区门票或“明涨”或“暗浮”,乱象丛生好似被“绑架”一般,其背后实则凸显了制度的苍白和无力,众所周知,不少景区因经营渠道有限,“门票依赖症”突出,加上门票收入支出混乱,地方政府在门票收入中既是获益者,又当监督者,使门票价格调整缺乏足够监管,致使景区门票陷入“解禁必涨”的怪圈。

  目前,我国商业型景区的定价原则、依据较为清楚,然而,遗产型和社会型景区作为准公共产品,未有统一、明确、完善的价格管理制度,相关法律法规相对含糊,定价原则、方法、依据、程序等方面的规定也不甚完善。加之景区门票收支不公开,从而导致社会各界对景区门票价格问题不解、不满。

  值得一提的是,区别于国外国家公园制度的中央垂直管理形成,我国所有准公共产品类景区基本上都采取属地管理,由地方政府负责资源保护、景区开发、日常维护、社区管理甚至经营事务,景区门票的定价权自然也归地方政府所有,根据目前管理制度,景区门票收入最大的收益方是地方财政,这也不难解释面对门票“大踏步”地方政府的看客心态。

  总的来说,准公共产品类景区不仅仅承担着景点的公益属性,更是承载着厚重的社会责任,愉悦民心、为民服务理应是其根本宗旨,又怎能沦为管理方创收的工具?窃以为,地方政府应该切实拿出主人翁的担当,从制度入手扎紧管理的笼子,一方面,加大继续加大对景区的财政投入力度,给予景区发展保障;一方面,要完善景区管理机制,对管理人员、门票价格等一一严格管理,保持准公共产品类景区的公益本色;另一方面,更要切实解决旅游产品结构不合理、景区发展产业比较单一的沉疴顽疾,让景区服务多元化成为发展主旋律。

  稿源:荆楚网

  作者:晟达者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湖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

-->
  • 湖北焦点
  • 国内要闻
  • 娱乐推荐
新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