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日,记者从湖北团了解到,周洪宇、池莉等30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递交了《关于修订法律、升级管理手段,加大开车打手机处罚力度的议案》。(3月9日荆楚网)
议案建议全国人大重新修订《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驾驶员行驶途中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可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扣驾驶员6分”;“在技术手段成熟的条件下,考虑将开车打手机纳入《刑法》,同酒驾这种违法行为一样入刑,按‘危险驾驶’定罪”。“开车打手机入刑”可行吗?
从现实情况来看,“开车打手机入刑”确实有必要。据统计:超过50%的机动车驾驶员有过开车时用手机的经历,他们认为开车时接打手机无伤大雅,就是看看微信、短信也就是一两秒钟。但车速一旦达到60码,极易酿成恶性交通事故。这些开车打手机的司机,在看微信、短信、接打电话的过程中,势必会分散注意力,在驾驶人精力分散的一刹那,就相当于盲开状态,开车打手机发生事故的概率比正常驾驶高出23倍。因此,开车打手机不是小事,正如代表所说“是对行人生命的漠视,一种有意的违法、无意的屠杀。”
不用“重典”就不能形成震慑力,就不能让司机们改掉恶习。就像治理“酒驾”一样,当初可是有许多司机对“酒驾”不以为意,自以为技术过硬,饮酒不会出事,还不是屡禁不止,屡教不改。后来“酒驾”入刑,这种现象就大大减少了,但就是在这种严苛的刑法面前,仍有个别司机“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因而“开车打手机”光靠教育式的小惩薄戒,是不会让广大司机警惧的。
虽然以现有技术手段取证开车打手机违法行为存在困难,执法部门对此执法力度偏弱,但是只要加大执法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建设更多的高清电子眼,做到每个路口都有清晰的高新摄像头,就能针对驾驶员开车打手机行为进行高频次、高频率的抓拍。这都应该不是个事!
“开车打手机入刑”的建议,可谓是时势所需,交通安全之要,这个可以有!这也提醒我们的司机朋友们,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严守道法,摒弃陋习恶习,真正做到安全文明行车。
稿源:荆楚网
作者:扬清风
(作者:刘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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