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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玄同:被谣言捆绑,朋友圈已阵亡

发布时间:2016-07-21 17:26:56来源:SRC-13

  古人云:“明者见于未萌,智者避危于无形,祸固多藏于隐微,而发于人之所忽者也。”而谣言这个神奇而危险的存在,正是利用人将信将疑的态度和一种不自觉的疏忽,摧枯拉朽般侵蚀着朋友圈。

  近日,随着水患迭起,谣言更是无情肆虐,一张北京地铁一号线公主坟站进水的消息被疯狂转发。相较于前几日网传“黔渝铁路”因水灾停运两个月的谣言有过之而无不及。

  引申墨菲定律,谣言的传播便是在信息不对称的境遇下,好事者臆造无有之事,但大多数人客观上认为存在发生这种情况的可能性,那么不管这种可能性有多么小,或者是不是真实的,他们也会去传播。

  有人说“谣言止于智者”。当然智者自有其评判的标准,但是对于一群深陷水灾的民众来说,在那样的环境下他们可能宁愿相信谣言,毕竟这对他们来说是唯一可以了解到的信息。这就要依赖于相关政府部门面对灾难及时发声,尽可能多的公布相关信息,让民众有足够多的判别信息。

  在自媒体的今天,每个人都是信息源,这就使得对于谣言传播者的甄别和处罚变得相对困难。那就有赖于每一位置身事外的人,对于一条自己不能确认的信息“手下留情”。因为身处灾难中的民众无力他顾,任何一条能够引发大面积恐慌的消息都可能对他们造成二次伤害。

  不信谣、不传谣该是法治社会里民众的一种觉悟与修养。刑法修正案九明确指出: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是,我们依旧能感觉到这款法律在遭遇现实的无力感和尴尬。对于虚假信息的辨别本就存在很大空间,是否明知很难界定。这就使得很多造谣者在法律的空隙下得以苟且,这种侥幸就使得他们愈发张狂。当然依托于当下的追踪技术,找出那个最开始传播谣言的并不难,但是对于后续跟风转载的那群人好像并无良方。

  或许,相关部门对于造谣者和传播谣言者的惩罚,除了现有法规,还可以依托腾讯后台实施监控,只要发现某个人的朋友圈或微博出现谣言便给予封号一段时间的处理。

  对于大多人而言,看不到朋友圈的更新或者不能在朋友圈刷屏,其隐痛感无异于被虫子咬、蚊子叮,或许这样的惩罚比拘留罚款更有力度。

  然而当下所谓的朋友圈,不过是被谣言侵蚀,阵亡后遗留的骨架。噫,其兴也勃也,其亡也忽也!

  稿源:荆楚网

  作者:陆玄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