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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华威:举报交通违法有奖,开启全民监督时代

发布时间:2016-08-12 11:12:32来源:SRC-13

  昨日,武汉市公安交管部门表示,从8月15日至12月31日,武汉交警将针对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及部分违法行为开展举报有奖,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8月11日《楚天金报》)

  近日,武汉市公安交管部门出台了一则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有奖的文件,根据交通违法行为严重程度的不同,其奖励金额大小不一,公安交管部门提出奖励的同时也明确了参与方法,这一文件的发布引起了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近年来,为了保障安全出行,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提倡文明出行,我国的交通法规加大了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和打击力度,修改和完善了驾照考试科目和流程,有效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为人们的安全出行提供了制度保障。此次武汉市公安交管部门出台的个人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给予奖励的方法,将群众纳入到交通违法行为监管行列,开启了全面监督交通违法行为的新时代。

  全民参与,共同监督。在以往的交通违法行为监督过程中,主要以交通执法部门为主体,但因相关监控设备覆盖范围有限,人员数量不足等因素导致很多交通违法行为难以发现,使违法人员逃脱了交通法规的制裁,而武汉市公安交管部门将全体人民纳入监管主体,实现了全民监管,大大加强了监管力度,提高了居民出行安全。

  重在参与,提升意识。群众的参与在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监管力度的同时,也起到了宣传、普及交通法规的作用,每个愿意参与交通违法行为监督的人,自己必须先了解交通法规、熟知交通法规,这样才能去监督别人,而且在监督的同时还会提醒自己不犯类似错误。

  养成习惯,形成风气。人人宣传交通法规,全民参与交通违法行为监督,并将此机制长久保持下去,形成安全出行的良好驾驶行为,养成全民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社会风气,使其从不敢违反交通法规到不愿违反,提升驾驶员的道德水平。

  交通违法行为治理的新道路固然有很多积极意义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将群众纳入监督主体的同时应面向大众多普及交通法规,使其懂法才能参与执法。对群众的举报线索要进行严格审查,有理、有据的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同时还应注意确保监督人员本身的监督行为不违反交通安全法规,否则“以五十步笑百步”就失去了监督的意义。

  总的来说,武汉市掀起的全民参与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有奖活动,开启了全民监督时代,让公共交通出行的参与者不敢轻易违反交通安全法规,使全社会形成了遵守交通法规、安全出行的良好社会风气,提高了人们的安全出行的意识,为我国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探索出了新道路。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华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