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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忠卿:“24小时后到账”还须有“解冻”政策

发布时间:2016-09-24 09:23:10来源:SRC-13

  9月23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工信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其中有一个新的规定,即从12月1日起,个人通过银行ATM机向非同名账户转账要24小时后到账,转账人一旦发现自己被骗,还有时间反应过来,可以取消转账或去银行止付。(9月24日《新京报》)

  山东准大学生徐玉玉等人遭电信诈骗致死事件,引爆了舆论,倒逼政府出手干预,六部门为此出台新政,从源头上治理这一危害民众的不法行为,而最大的亮点无疑就是个人通过银行ATM机向非同名账户转账要24小时后到账。

  电信诈骗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一旦受害人通过银行转账后,不论身在何方,实施诈骗的人第一时间便把诈骗所得轻松取走,分文不留,受害者前一分钟转账,后一分钟钱就没了,一点缓冲的余地都没有,这就给了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这个新规对防范诈骗确实非常利好,转账是容易的,但是如果这笔钱涉嫌诈骗,诈骗分子看到拿不到,一旦受害人发现被骗,就可以有效地追回汇出的款项,这种“反悔期”的设立很有针对性,集中了电信诈骗的要害,无疑深得人心,得到各方的理解与支持。

  钱虽到帐了,但是必须“冻结”24小时,这对实施诈骗的不法分子是一个迎头痛击,再也不敢轻易造次,有了这样的反悔期,受害人就会有足够的时间追回被骗资金,同样就有了举报的心理准备。

  不过,好政策还须有相应的配套措施辅助执行,对于正常转账的客户而言,这样的新规势必会影响民众的资金往来,特别是急需用钱的人,被冻结24小时,肯定很着急,因此,我觉得这个新政不可过于僵硬、呆板,果真急需支取转账来的钱,可以去银行备案登记,给予支取方便,只要严格审核个人身份信息,留下了签名、音像等相关资料,即便发现这笔转账资金属于诈骗性质,也会有办法予以追回并追究其法律责任。距离新政的执行还有两个多月时间,此建议是否可行,有待于有关部门研究,给予积极的回应。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忠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