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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青玲:用“诚信”取向搭建信任桥梁

发布时间:2016-09-27 17:46:22来源:SRC-13

  近日,中办、国办近日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旨在通过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工作体制机制,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消息一出,赢得网上一片叫好,好评的背后更是饱含期待。

  “人无信不立,国无法不安”。其实,关于“诚信”的利与“失信”的弊,自古有之。商鞅变法“立木为信”,正是因为一诺千金,在百姓心中树立起了威信,进而变法成功、国强势壮。相反,周幽王“烽火戏诸侯”,因为无信,终以“狼来了”的戏玩身死国亡。当看到,诚信不仅关联着个体,也关系着一个社会的风气。

  提及“诚信”一词,在信用逐渐被“消费”、信任日渐被“消解”的现代社会,似乎很多人都会有略感“无奈”与“无力”。当证明“我妈是我妈”的闹剧再三上演,当“假离婚”的招数不断推陈出新,当“老人扶不起”的社会现象频现……不得不说,生活中的每个人都在为“失信”买单,因为诚信缺失而导致的信任危机也越演越烈。

  然而,尽管经验教训深刻,现代人却在“诚信”面前轻易丢了敬畏。究其原因,就在于“失信”的成本过低。此次发布的《意见》对失信被执行人规定了11类37项联合惩戒措施,包含具体措施多达100余项。限制入党入伍、当代表、担任国企高管,限制坐飞机、坐高铁、乘飞机、住宾馆、去旅游,限制其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从方方面面织密失信的惩戒网,将违法背信的成本大大提高,可以说,将极大地助推诚信体系的建设。

  制度的生命关键在于落实,如何把制度力量变成实践力量?如何让顶层设计对接具体实际?在笔者看来,还需要抓严抓实,确保制度生威。正如《意见》所要求的,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说的就是相关部门的联合作战。这就需要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协同配合、形成合力,通过缩小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让失信行为无处遁形,进而凝聚社会共识、提振社会精神。

  与此同时,还要合理把握制度的弹性,实行动态管理。在诚信建设上,既要以雷厉风行的态度处置那些看似偶然的、轻微的“失信行为”,防止“破窗”的出现,又必须以高度警觉的原则对待除名工作。要严格规范管理,严格依法依规,完善“退出”与“进入”机制。

  立身处世,当以诚信为本。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诚信虽小,影响却深远。让诚信的价值取向挺起民族的精神力量,就当发挥好《意见》的牵引作用,让“言而有信”的信用文化熠熠生辉,用“人人守信”的生动践行搭起信任的桥梁。

  稿源:荆楚网

  作者:王青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