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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长云:“禁酒令”要敢于向“酒桌文化”亮剑

发布时间:2016-10-09 10:53:31来源:SRC-13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规定,要求所有公务接待一律禁止饮酒。此前,已有浙江、黑龙江、吉林等多个省份相继出台了公务接待“禁酒令”。(2016年10月9日《光明日报》)

  多省份“禁酒令”的出台,对于公务接待餐桌上的饮酒行为作出了遏制。但令人担心的是,极个别干部心存侥幸搞变通。比如,“矿泉水瓶装酒”、以公务之名进入私人会所胡吃海喝等等,都严重影响着国家公务人员的形象和政府的公信力。所以,“禁酒令”发布是利好一件,关键还在于落实,避免“一阵风”的现象出现。

  打开网页,翻看因公务接待饮酒致死的案例不胜枚举。其中,包括很多已经实施公务接待“禁酒令”的地区。血的教训摆在眼前,还是挡不住一些人对于“名酒”的酒精崇拜。在中国的官场,古往今来,“酒”文化从来不曾缺席。酒精麻痹人的思维和意志,所以,向来流传“没有一杯酒搞不定的事”这种荒谬理论。酒桌上呼朋引伴,个人私欲横流,伴随着酒精的作用,淹没了党性原则,侵蚀了做人为官的底线。

  避免禁酒“一阵风”,就要让广大党员干部认识到酒精的危害。那些酗酒成性的官员,往往到了酒桌上就开始贪杯,腐化堕落也在不知不觉中开始了。因此,那些号称“两斤不倒”的干部就应该列入单位公差或公务接待中严格考察的名单。现实生活中,这些“不喝酒难以入餐”的干部还是大有人在的。对于此类干部,必须下大力度、狠决心整治,坚决遏制“舌尖腐败”的苗头。

  消除“酒桌文化”的沉疴痼疾,要靠机关单位的努力监督,也要靠公众的“雪亮眼睛”。政府相关部门要开通群众监督的方便渠道,对于那些仍对“禁酒令”视若罔闻搞变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举报查实,就要严格处理,绝不能敷衍了事。

  “禁酒令”的意义在于保护干部,清除不正之风,惩戒变通违规。只有严格落实,避免“一阵风”,才能将干部从酒桌上拉回来,多干正事,多干实事。

  稿源:荆楚网

  作者:祖长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