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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慎毅:规定“焦虚” 民众焦虑

发布时间:2016-10-26 15:05:29来源:SRC-13

  10月23日,有网友在微博上发布了名为“关于公职人员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通报”的图片,图片显示两名来自三明宁化红旗小学和城东小学的老师,因在占道经营摊点买菜被通报。网友的爆料在网上引起了热议,宁化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向记者证实了通报的真实性。(10月24日东南网)

  被通报的依据是10月8日当地出台的《关于机关党员干部在城市管理中严格遵守“三带头八不准”行为规范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不准在占道和流动摊点买菜、就餐等购物行为”。站讲台的老师大概是有幸被列为坐机关之列,但不管如何,老师为人师表,公共场合带好头也不为过。但这只是一份单方面的倡议,并不具备契约性质,也不知道是否传达到每一个党员干部。即使都传达到了,不知有没有随赠一份地图,标明当地占道和流动摊点买菜详细位置。从俩教师“犯规”来看,好像并知情。这是不是还要通报一下传达不到位的领导呢。

  占道经营作为一个城市管理的难题,如何去克服这个难题,各地城管都做了不少花样探索,比如“鲜花执法”、“微笑执法”、围观执法”“直播执法”,直到近来的“城管+律师”执法。这些花样探索中总该有值得借鉴的地方吧,比如“城管+律师”执法,从广东和深圳的实践来看就效果不错。不知当地怎么想的,竟然来了个“釜底抽薪”执法,给人的感觉是:你不是占道经营吗?我让人都不敢来买你的。这还不算,又叠加暗访抓拍、街道巡查等方式进行专项督查,并定期深入有关单位查阅执法处罚单或调阅监控视频。有这功夫,就是围观小贩,也把小贩看毛了而撒脚丫子走了。

  这不由让人想起今年9月9日教师节前夕,屯留一中24名教师在学校放假后到饭店聚餐饮酒被当地纪委通报的事。央广网还专门做了一次民意调查,调查显示,仅2%听众认可县纪委处理山西教师自费聚餐问题。最后的结果是,长治市纪委在对屯留县纪委有关调查处理工作进行审核后,认为屯留县纪委在处理依据、处理方式等方面存在不当不妥的问题。经研究决定,撤销这一处理决定,并由长治市纪委全面核实了解情况后,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再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前后两件事,都是有关部门的规定聚焦聚虚了,失焦了。

  中央的“八项规定”和反“四风”,应该说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效果,受到了民众的称赞,也解决了政府工作上的许多难题。地方部门大概都看到了这一效应,于是一些地方纷纷出台类似的规定,应该说这是不错的。但是中央的“八项规定”和反“四风”,那都是精准实施,一些地方的规定却有的走偏、越位、失焦。《立法法》和《党内法规制定暂行条例》对地方党委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作了严格规定,非法律法规不得对公民设定义务、限制公民权利,规范性文件更不能侵犯公民的人身和财产权利。本来是应该把规定的焦距聚实,才有利于精准实施,可一旦焦虚了,其结果必然是引起民众的焦虑。

  仅拿教师买菜来说,教师怎么能知道哪些小贩是合法经营呢?这还仅是城管的事,按照此逻辑,政府为了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可以要求机关党员干部不得买假冒伪劣产品,否则通报。那么,到大排档吃饭吃坏了肚子要被通报、去看病一不小心被山寨医生忽悠了要被通报、被骗子网络诈骗了要被通报……就算人手一本《提醒大全》,可总不能出门前就翻大全吧,再说太多了也记不住不是?您说这人能不焦虑吗?岂知焦虑,崩溃的状态都有了。

  对机关党员干部所以多做一些规定,目的是把权力关进笼子里,让公权别扰民权,但是如果聚焦聚虚了,把权力关进笼子里的同时却让权利在笼子边陪绑,这至少造成民众的焦虑,并由此衍生出更多的问题。

  部门行使权力,须精准聚焦,不可失焦。须慎重而行,不可任性而为。

  稿源:荆楚网

  作者:丁慎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