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绍兴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近日该市对“住房公积金转移骗提”可疑行为予以彻底清查发现,一家缴存企业明显存在骗提嫌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至清查结束,这家企业利用该市对异地户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离职即可提取的政策优惠,已为38名职工全额套取公积金余额119.54万元。(10月29日《绍兴晚报》)
近年来,全国各地屡屡发生违规提取、违法骗提住房公积金现象,个别地区甚至已经形成了以专门协助他人骗提住房公积金为主营业务的“黑中介”产业链。2016年初,北京市便曾一次公开曝光并取缔了26家违规提取公积金“黑中介”企业。自去年以来,云南曲靖已先后对39起利用虚假材料骗提、骗贷公积金行为进行了查处,累计涉及资金775万余元。
不论是违规提取,还是违法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都已经严重侵害了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严重干扰和打乱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执行与监管秩序,同时,也让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权威性与公平性受到了不小的打击,委实不容小视。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这也就意味着,住房公积金虽然归职工个人所有,但必须专款专用,只有满足规定的条件和情形才能提取使用,任何使用虚假手续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
然而,也许正是这一“专款专用”的明确规定,给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增加了看上去不小的“难度”,并且一度因为“提取困难”和无法满足超高房价下的贷款需求而备受争议,甚至有许多人将住房公积金看作是食之无肉,弃之有味的“鸡肋”而呼吁取消。
一方面,随着近年来缴存职工收入水平的持续增长,致使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激增,甚至已经成为了职工个人家庭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导致“变现”诱惑力增强。另一方面,专款专用的原则又让许多人无法通过正常渠道提取和使用自己一直“沉睡”在账户里的住房公积金。正因为此,所以才迅速催生出了造假或者通过“黑中介”骗提公积金这种极其不良的恶劣现象。
而之所以会越来越多地出现骗提公积金行为,其实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各地区以及相关机构在对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监管和使用政策上存有一定漏洞,尤其是对提取公积金手续及过程是否依规合法的审核与监督上,存在不严、不细、不实等问题,所以才给造假者或“黑中介”提供了可乘之机。
绍兴市在清查中所发现的这家明显存在骗提公积金嫌疑的企业之所以会屡屡骗提“成功”,表面看是利用了对异地户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离职即可提取的政策优惠,但依笔者看来,实际上却是钻了相关工作人员手续审核不细致,过程把关不严格,尤其是对屡屡发生在同一家企业的相同现象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从而缺乏必要警醒的空子。
有规定,有政策,不代表万事大吉,更不代表着没有“空子”可钻。所以,要想有效打击和遏止骗提公积金现象,就必须强化源头治理和管控。一方面要不断完善政策执行,严格手续核查,规范提取流程;另一方面也要尽快实现全国房产信息的互联互通,以备适时查证。同时,还要不断加大对违规提取和违法骗提住房公积金现象的打击力度。唯如此,才能够有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切实保障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权威与公平。
稿源:荆楚网
作者:乔木
(作者:周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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