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专门单列一条“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强调政治纪律是党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必须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这是日常的生活常识。“纪纲一废,何事不生”,这是古老的政治格言。可以说,讲纪律、有规矩是对政党的共性要求。一个政党的纪律是否严明,直接决定了其组织是否有力、行动是否一致。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作为一个拥有8800万党员、在13亿人口的国家执政的党,我们党必须更加重视纪律建设,这是不言自明的道理。
1859年,马克思在致恩格斯的信中指出:“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毛主席早就说过,“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这两者都不可少”小平同志也强调,“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历史经验也表明,在党的历史上的大多数时候,纪律是严明的,因而党的组织是有力的,党的事业是顺利的。然而,也有一些时候因为党的纪律受到挑战,导致力量被削弱、事业受挫折。
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任务很重、头绪很多,之所以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作为重点内容来强调,说到底是因为不讲纪律不行,而恰恰党内有那么一些人不讲纪律、没有规矩。他们对纪律和规矩的破坏,突出表现在忘记政治身份、背叛政治宗旨,牟取个人政治利益、培植私人政治势力上。一个党员干部,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这是党员身份允许的吗?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并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重大损失,这是党的宗旨容忍的吗?乃至在党内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拉私人关系、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这是党员干部应该做的吗?
出现这些问题,一方面是因为执行纪律还存在宽松软的问题,另一方面是因为一些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不强,还没有养成讲纪律的思想自觉和有规矩的行动自觉。这种自觉如何养成,一靠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从严监督,通过他律强化自律,通过自律形成自觉;二靠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而后者更为根本。
每一名党员都要意识到纪律不是约束而是保护,规矩不是条框而是栏杆。正如同陈云同志所说,“真正的游泳家在水里是自由的,真正的革命家,在有纪律的革命运动中也是自由的。”如果总感觉到纪律束缚自己、规矩限制自己,就要从自身找原因。总想标新立异、故作高深,难免会拿党已经明确的政治原则说事儿;总想左右逢源、两边讨好,难免会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总想万人之上、大权独揽,难免会拉帮结派、玩弄权术。古人倡导“随心所欲而不逾矩”,如果心正了,就自然不会想歪了、走偏了,觉得纪律和规矩处处跟自己作对,就会在纪律和规矩范围内从容不迫、行稳致远。
当然,讲纪律、守规矩绝不是某一个人的事,而是需要党组织的每一个成员都来做。在一个党组织内部,如果有人可以不讲纪律、不守规矩,甚至靠这个得利,那就会形成“破窗效应”,乃至“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一个党员、一名干部是不是讲纪律、守规矩,特别是讲不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只要注意观察,是不难发现的。如果发现了,就一定要通过党的组织生活,通过开展党内批评来指出和纠正,而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认为无伤大雅,甚至有意效仿。作为党组织的一份子,要敢于同一切不讲纪律不守规矩、损害组织的纯洁性的行为作斗争,只有这样才能有一个好的政治生态,才能真正保持个人的政治上的纯洁。
以《准则》为准绳,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养成讲纪律、做到有规矩,我们必须做到,也一定能做到。
稿源:荆楚网
作者:胡松涛
(作者:周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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