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赵国胜借慰问贫困学生之机,带其家属等6人到湖南、广西等地公款旅游。赵国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回应由个人支付的旅游费用。”(8月9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一直以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这些看上去冠冕堂皇的公务活动,都可以被用作公款旅游的“马甲”。但类似借慰问贫困学生之机,带家属公款旅游的行为还是很少听说。如此打着“慰问”旗号的公款旅游,如此以自我享受为目的的名义“慰问”,想想都觉得让人有些心寒。因为当“慰问”成为幌子,当“慰问”完全异化为公款旅游的时候,这份慰问就真的变味了,失去了慰勉问候的真情实意了。
暂且不说公款旅游到底花费谁的钱?就拿慰问这件事来讲,慰问贫困学生本应多和贫困学生沟通,不仅要从物质上予以帮助,而且还要从精神上给予鼓励和支持,让他们要学会自强不息,努力学习,早日实现自己的理想。更何况,赵国胜借慰问贫困学生之机,带其家属等6人到湖南、广西等地公款旅游,打着慰问为幌子填私欲之壑,可恶至极。
当“考察”、“学习”、“慰问”等,异化为带有福利、奖励、休假性质的游山玩水,就成了一个单位、部门或小团体内利益均沾型腐败。“公家的便宜,不占白不占”的心理下,纳税人的钱,就不可避免地沦为权力者分肥的唐僧肉。假公济私,公款旅游,不仅严重败坏干部队伍风气,有损政府形象,还拉远了干群之间的距离。所以,对于公款旅游者,不应止步于退赔款项了之,而应该在党纪政纪处分之外,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因此,笔者认为,遏制公款旅游,首先还是要从制度入手,完善制度,健全监督机制,只要管住公共资金的钱袋子,公款旅游自然成了无源之水。然后是要让权力透明起来,使其依法规范运行,倘若公众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批评权和建议权,使政府部门及其官员能够得到有效监督,公款旅游不会如此泛滥。最后是要落实责任,对违纪违法人员严格处理,达到威慑警示的目的。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栖寒
(作者:刘文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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