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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雀丹心:首家互联网法院是法制网络化的展现

发布时间:2017-08-22 16:00:12来源:湖北日报网

  8月18日,全国首家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正式揭牌成立。杭州互联网法院探索用互联网方式审理互联网案件。当事人足不出户,点击“杭州互联网法院诉讼平台”便能享受“网购”般便利的诉讼服务。起诉、立案、送达、举证、开庭、裁判,每个环节全流程在线,诉讼参与人的任何诉讼步骤即时连续记录留痕,当事人可以“零在途时间”“零差旅费用支出”完成诉讼。(8月21日人民网)

  首家互联网法院的设立,不仅是对依法治国的补充和完善,也是网络法制化,法制网络化的体现,这种与时俱进的举措不仅有着巨大的现实意义,也有着重要的深远影响。

  网络时代,公众在享受着网络便利的同时,个人的权益也在经常遭遇到伤害和侵犯,如何维权成为每个人关心的问题。很多时候,网络维权遭遇重重阻碍,最重要的要数,跨越时空的诉讼给案件审理带来很大掣肘,使得管辖权异议升级为几乎所有案件都要经历的标准程序。这种现象不仅耗费着诉讼参与人、法官的心神和精力,也折损着法制的权威,增加着维权成本,导致一些人不得不放弃了维权,这种行为在一定程度上纵容着网络侵权行为的发生。因为法制缺陷,导致网络侵权有恃无恐,甚至一些人将网络视为法外之地,也使网络维权陷入一个恶性循环的境地。这显然背离着依法治国的初衷,也损害着法制效果。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才决定设立首家互联网法院。可以说,专门审理互联网案件,这种法院不仅体现出巨大的行政专业化,也是法制精细化的一种体现。今后遭遇网络侵权,网民就不用担心地域差异,就不存在管辖权异议,完全可以通过网络法院在网上直接审理,大大降低诉讼差旅费消耗等成本,也有利于法官投入专业力量钻研互联网案件,提高网络案件的审判质量。为网络维权搭建一条便捷通道,可以视为是一举多得之举。

  这种互联网法院只是一个开始,需要加快普及推广力度,使其成为法制常态,为更多网民提供方便。而且希望加快制定和完善相关法规,对网络审理建章立制,简化程序,使其规范化、法制化运行。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朱雀丹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