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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俐:用法之利器向非法校园贷“亮剑”

发布时间:2018-03-05 17:13:31来源:荆楚网

  鉴于“变味”的校园贷、裸贷等事件频现,3月2日,全国人大代表厉莉在参加全国两会时表示,准备向两会提交关于增设“非法放贷罪”的建议,以期治理因民间借贷所衍生出的暴力催收、侵犯个人隐私等乱象,进而有效打击逃避金融监管的放贷行为。

  非法校园贷往往打着“低门槛、零首付、零利息,只需学生证即可办理的”的幌子,实则行的是高利贷之实。不少大学生涉世未深,被其表面的轻松借贷方式以及所谓的低利息所迷惑,在缺少经济来源时盲目选择这种贷款方式,从而背上高额利息,被逼债跳楼、被逼坐台、遭非法拘禁、隐私信息安全受严重威胁。

  整治非法“校园贷”乱象,已迫在眉睫。许多网贷机构虽然知道许多大学生并不具有还贷能力,却依然把魔爪伸向他们,刺激他们进行非理性借贷和消费,从其身上赚取高额利息。校园网贷属于互联网金融,因此,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刻不容缓。另一方面,大部分学生贷款的目的,更多地是进行个人消费,他们缺乏基本的金融知识,对贷款利息等收费项目的计算方式并不清楚,最终酿成苦果。学校和家庭应将防范校园不良网贷作为学生日常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学生的警示教育。

  当然,治理非法“校园贷”,不能仅寄希望于金融机构加强对网贷机构的监管,以及大学生加强自律,更亟需亮出法治利剑。在法律中增设“非法放贷罪”,对非法放贷者给予刑事制裁,遏制住非法放贷势头,以防范金融风险,稳定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正常生活。

  稿源:荆楚网

  作者:丁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