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体近日报道,一些视频发布者在快手、抖音等短视频平台,展示仿制大牌口红、粉底过程,贴上名牌商标,通过留微信号转账发货。此外,搜索“奢侈”、“名表”等关键词,还能找到大量展示山寨奢侈品的内容。涉事平台表示,此类视频拍摄、介绍手法较为隐蔽,对监管造成困难,打击难度较大。对此类现象正在严查,欢迎媒体、用户积极举报。(3月28日 新京报)
随着自媒体的快速发展,微商、“直播主带货”等新商业模式异军突起,同时也带来了新的监管课题。虽然监管难度大,但是对于此类“假货橱窗”视频是明显的违法行为,不仅要发现一起严处一起,更要事前防范,避免此类视频广泛传播,破坏了诚信有序的网络市场环境。要打击“假货橱窗”视频,需要政府、平台和公众共同发力,携手净化网络环境。
针对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新媒体形式的涌现,2017年国家网信办出台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加大了对新媒体的监管力度。但是对于自媒体,还存在监管盲区,正如一位专家所说,“普通公众通过自己个人的微博、微信公号等公众账号发布、转载信息不在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许可范围内。”因此,针对普通公众的社会行为以及网络平台的主体责任,政府应尽快制定相关监管措施,增加监管的范围,延伸监管的内容,加强监管的措施,弥补自媒体监管的制度缺位。
对于此类“假货橱窗”视频的监管,互联网平台责无旁贷。互联网平台不仅承担审核平台账号的开设信息、服务范围等主体责任,而且要承担维护网络环境、传播正能量的社会责任。一方面,互联网平台要加强技术识别功能,对平台发布内容进行实时监控,对平台注册用户进行动态管理,通过实名制等方式对用户进行有效约束。“假货橱窗”视频已经总结出不被封号的套路,如何“反套路”,是平台的首要任务。另一方面,互联网平台要肩负起相应的社会责任,不能只顾眼前利益和企业收益,放任平台不合理的价值取向,以博取眼球和点击率,而要树立正确的企业文化,打造企业良好口碑,在社会责任的运营下赢得更多用户点赞。
公众要增强识别能力,自觉抵制违法视频播放。对于“假货橱窗”视频,部分大众不但不举报抵制,反而加微信购买仿制品,这不仅损害了自身利益,还助长了违法行为,让以互联网为平台的新商业模式乌烟瘴气。因此,公众要摈弃“贪便宜”的心理,自觉维护公平和谐的市场环境,让货真价实、童叟无欺的价值观念回归互联网新商业模式。
新商业模式要打破鱼龙混杂、假货泛滥的局面,必须加强自律和监管。只有政府发力、平台给力、公众助力,才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营造诚信公平和谐的互联网市场环境,让互联网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下去。
来源;荆楚网
作者:彭飞
(作者: 编辑:肖梦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