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州市区双屿菜市场外,一“城管”因收费与摊贩发生冲突,其后“城管”提来一把长柄斧头。争执中,摊主头部受伤,“城管”自称身上有多处被抓伤。事后经调解,当事“城管”赔偿摊主800元医药费。当地官方宣称:该“城管”人员并非城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并无执法权,因不是同一系统人员,无法对其进行处理。(5月6日 《温州都市报》)
“牛岭村城管”作为管理方,因为一语不合就抡起“家伙”要“火拼”,提来铁斧的行为,只会让百姓认为“牛岭村城管”是以强欺弱的粗暴执法,激化矛盾。铁斧并不是管理顺畅的保障,抡斧头“执法”,既伤人也伤己。其实管理与被管理者双方更应坦然相对,相互理解,平等对话,多些换位思考、多些理解包容,“武斗”也许可以避免。
稿源:荆楚网
作者:田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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