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小企业减税应有前瞻性
发布时间: 2011-10-14 15:11 来源: 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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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措施。提高小型微型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将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并扩大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纳入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范围。(《新京报》10月13日)
无论是纸质媒体还是网络媒体,都把国务院出台的“国九条”作为重头新闻,进行密集报道,这意味着,社会各界对国务院出台的帮扶小企业公共政策,不仅寄予厚望,而且更期望用财政金融这把“利剑”,让小企业尽快走出阴霾,见到久违的阳光。
作为一名税务工作者,自然特别关注此次“国九条”中的涉税政策。实际上,几年前,对小型微利企业的营业税和增值税做过一次提高,目前小型、微型企业的增值税起征点是,如果销售货物的话,差不多是2000-5000的标准;如果是应税劳务的话,1500-3000。营业税的起征点基本上是1000-5000。近年来由于受通胀、成本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这个起征点标准已经体现不出政策的优惠性。
鉴于此,国家层面开始出台对小企业对影响比较大的增值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由于目前为止,还没有看到具体的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应该很快就会出台相关的细则。笔者期望,对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步伐要大一些,税收优惠要具有前瞻性,不要总像挤牙膏似的。原因是,一方面从目前整个中小企业的困难状况来看,要想解决这个问题,政策力度应该更大一点。与此同时,像个体工商户和小企业主,这一部分人,由于受知识、社会地位等因素的局限,他们很难发出自己的声音。退一步讲,即便有声音发出,也很微弱,很难被国家高层所重视,
事实上,在今年3月份的中青报和新浪网联合在线调查中,有17.0%的人认为,应该出台税收优惠政策,以改善个体户和小企业的生存困境。客观地讲,由于目前个体户和小企业的增值税起征点过低,以及税率偏高,严重影响到它们的正常发展。据两会代表许月刚透露,山西省2010年登记在册的个体工商户为128016户,其中没有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占近3成。这些纳税户中,绝大多数生活较困难,经营处于维持生计阶段,在目前物价水平较高的现实下,经营困境更为明显。
反观国外,许多国家都把草根企业的减税政策放在优先位置,不但减税幅度大,而且具有超前性。比如,美国在1997年颁布纳税人税收减免法,根据此法小企业在今后10年中将会得到数十亿美元的税收减免;近年来,英国政府连续削减公司税率,将年产出低于30万英镑的小企业的公司税率由24%降低到20%这一历史最低水平,比大企业低10个百分点,并正在拟定继续为小企业减轻赋税的计划;法国中小企业职工投资于企业,可部分免交个人所得税,中小企业的财产继承税可缓交5-10年;德国每年拨款近10亿马克用于资助中小企业发展业务,对大部分中小手工业企业免征营业税,并将中小企业营业税起征点从2.5万马克提高到了3.25万马克;还有,日本,资本不超过1亿日元的中小企业,其法人税税率也低于大企业。
因此,笔者觉得,国家职能在制定实施细则时,理应把握前瞻性原则,借鉴国外经验,尽量使减税政策一步到位,让普洒减税的阳光,让小企业尽快绽放出灿烂的光彩,这不仅能减轻这个弱势群体的纳税负担,而且也能最终激活中小企业者的创业潜能,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伟大梦想。
稿源:荆楚网
作者:吴睿鸫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艾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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