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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居民收入“跑赢”不含水分的CPI

发布时间: 2012-07-30 17:32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截至7月27日,全国27个省区公布了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CPI数据。中国网财经中心整理发现,27个省区的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速均大于其CPI同比涨幅。(《新华网》7月29日)
  应当说,这个消息令人振奋,首先是因为,对于普通民众而言,尽管这组数据与GDP相比,一样抽象,但这是一个更为切实可感,并与大家“荷包”直接相关的数字。更为重要的是,从各省区的半年报数据来看,与过去相比,有较大的突破。比如说,对已公布的27个省区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CPI数据进行分析发现,27省区的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速除上海以外,都在10%以上;27个省的上半年CPI同比涨幅都在5%以下。这在近两年来,是比较罕见的。与此同时,中西部省份居民收入增速整体略快于东部省份。这也同样意味着,地区间居民收入的差距正在日益缩小,尤其是西部省份,已实现经济与城乡居民收入的“双飞”。
  不过,倘若更深入分析一下,对于这一“全国27省份居民全部跑赢CPI”喜讯,笔者觉得,欣喜又不值得太过分。首先是,一个必须看到的全局性事实是,收入增长并没实现真正的跨越式增长。国家统计局数字显示,全国上半年CPI增长率为3.3%,倘若按全国城乡居民收入上半年平均增长10%来匡算,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才不过增长6.7%,仍低于全国上半年GDP7.8%的增速,这意味着,在分享经济发展成果的程度上,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依然是相对滞后的,没有与国家财富长同步增长。
  而从城乡居民内部来讲,这样一个高度平均化了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究竟能从多大程度上真实反映不断分化了的不同阶层、地域之间的城乡居民收入的增长状况,无疑又是值得推敲和深入探究的。就拿此次公布的数据来说,浙江省城镇居民收入为18802元,而青海省城镇居民收入是7848元,两者相差10954元,这仅仅是半年的数据,如果按这个标准来推算,一年两地城镇居民收入几乎会相差两倍。著名经济学家王小鲁认为,目前城镇最高与最低收入10%家庭间的人均收入差距约为31倍;城乡合计,全国最高与最低收入10%家庭间的人均收入差距约55倍。显然,全国城镇居民跑赢CPI的这个平均数据,并不代表所有居民收入都会超过CPI。也正因为如此,当然这则新闻出现时,绝大部分的网友都强烈质疑这些数据,并且怀疑是否又一次“被增长”了。
  此外,尤其需要指出的是,我国CPI还是既容易被低估,也时常掺水分。自2011年1月份起CPI权重调整后,居住类权重为18.91%,而国际上普遍公认的权重为30%,目前美国的居住类价格占CPI的权重达到40%以上,还包含了家具,乃至草坪的修剪支出。可见,我们的CPI计算方式仍不太合理。更为严重的是,商务部与国家统计局,在公布CPI数据时,经常出现数据打架现象。虽然统计部门往往以“统计口径”和“计算方式”来回应质疑,但公众并没有打消疑虑。倘若国家部门在公布CPI数据被怀疑有水分的话,那么,地方公布的CPI数据水平显然更大,因为,在数字上做些手脚,不仅可以体现地方政府的政绩,也能让官员步步高升。
  所以,公众期待的是,居民收入增长“跑赢”CPI,不含任何水分,货真价实,不是人为地“被增长”。
  稿源:荆楚网
  作者:吴睿鸫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杨虹磊)
关键词:吴睿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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