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教育部等国家多部门陆续出台了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特别是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规定。然而,重庆市多所学校在“小升初”招生过程中,不但收取数万元择校费,还同时规定:学生在无法就读要求退还择校费时,学校将根据择校费的缴费金额,收取一定比例的退款手续费,手续费最高的竟达万元。(《新华网》8月6日)
对于择校费,国家早有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费,免试、就近入学,不允许招收择校生,也不允许变相收取择校生。尽管择校费名不正,言不顺,师出无名,但自它出生那天起,就以顽强的生命力,一直在茁壮成长,甚至有些地方还以征税的方式,来固化择校费。
近年来,取消择校费的呼声也此起彼伏。在每年的全国两会和地方两会上,根除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风这个顽症都是代表委员们讨论的焦点话题之一。可以说,对择校风的巨大危害,全社会已经形成了一种良性共识。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曾通过网络,对2185人进行的在线调查显示,82.9% 的网友认为,择校费比教师吃回扣更可怕,直接造成了教育不公平,理应纳入商业贿赂范围!
然而,重庆市多所学校不但不取消择学费,而且对要求退还择学费的家长,收取一定比例的退款手续费,最高达万元。择校退款收取手续费,既有失公平正义,也违反现有制度安排。今年元月份,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和审计署联合出台的《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明确指出,要坚决纠正越权设立收费项目和违规制定收费标准的问题。但类似择校费退款手续费等乱收费现象依然在制度面前“我行我素”。
择校费退款收手续之所以成为当地的潜规则,一方面是因为,教育资源的分配严重失衡,大部优质教育资源集中在少数学校手中,家长为了孩子有前途,只能接受学校的“霸王条款”;与此同时,监管部门的对学校的违规行为,以“家长事先签订协议同意收取手续费”为理由,对潜规则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
这意味着,取消“择校费”会带来新的不公,但不取消“择学费”更会制造更多的“不公”。因为,它不仅违背了教育公平原则,也无法通过正常采价渠道进入物价指数统计范畴,更加重了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尤为严重的是,会对家境贫困的学生制造起点上的不公平。由于这部分学生家长没有雄厚的经济基础,不少品学兼优的学生因交不起昂贵的“择校费”,而被名校拒之门外。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之本,之起点,之底线,而教育不公,则是社会最大的不公。实现公平无差别的教育,必须先从取缔择校费肇始,只有当学校们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孩子们才有机会站在同一起跑线上。
有法律学者认为,由于校方和家长是在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的择校协议,名校收取择校费退款手续费的潜规则不违反法律。这既让看到择学费退款手续费的复杂性,更让大家知道了公众对择学费的无能为力。
稿源:荆楚网
作者:吴睿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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