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评论 > 作者专栏 > 吴睿鸫

更多

超标办公楼须激活没收拍卖惩罚机制

发布时间: 2012-08-14 10:52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从陕西省安康市了解到,针对媒体先前报道的“贫困县汉阴耗资千万元为36人建豪华办公楼”一事,安康市政府已责成汉阴县政府核定县国土局办公使用面积和房间数,剩余房屋交由县上统一调剂使用。(《北京晨报》8月12日)
  遗憾的是,在媒体舆论集体围观且成为全国性公共事件的背景下,陕西省安康市仅对汉阴县国土局超标办公楼,做出了交由县上统一调剂使用的安排,最终确定县国土局综合办公楼剩余用房,调剂给县土地统征中心、城关镇国土所、县拆迁办等3个与土地有关的单位共同使用。这种不痛不痒的处理方式,似乎在有意纵容这种疯狂超标盖楼行为。
  实际上,对机关办公楼建设面积,早就有了规定。早在1999年12月,当时的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就制定过有关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2009年1月份,国家发改委又发布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县(市、旗)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直属机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至于对超标办公楼如何处置,同样也不缺乏罚则。2007年中办国办《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中就曾明确指出:“凡是没有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建设的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一经查实,要予以没收;凡是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建设的办公楼,要视具体情况作出腾退超标准面积或全部没收、拍卖处理。”
  然而,在现实中,这种专门针对超标办公楼的“没收”、“拍卖”场景,自这项公共政策实施5年来,从来就没有实施过。正是因为既有公共政策的长期休眠,让超标办公楼变得层出不穷,屡禁不止。单就被权威媒体披露的新闻便是俯首即拾:深圳公路局换大门便花销3000万;河南一公路局办公楼好似豪华星级酒楼,历时5年耗资1亿;台州洪家街道办建豪华办公楼,99名干部拥有办公楼面积达16996平方米,每人平均坐拥170平方米的办公室,此系正部级干部办公室标准的三倍;而且各地还不断传出诸如像“白宫”的办公楼的令人咂舌的新闻。
  要想改变这种状况,有效扭转地方政府热衷于盖机关大楼的冲动,笔者以为,国家亟须出台一部《国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实施细则》,来指导全国政府机关设施建设。细则应明确规定,各级政府部门人均占用办公面积标准;各级政府公务人员每年办公费用及应配备的办公设施;各级政府办公楼建筑规格标准和人均装修标准等等。
  更为重要的是,要激活既有超标办公楼没收与拍卖惩罚机制。对于顶风建设的超标政府办公楼,不仅要责令其搬出,更要将5年前中办国办出台的公共政策有效激活,严格执行没收与拍卖政策,使之发挥应有效力。然后,对于没收与拍卖后的这部分所得资金,不妨全部用于保障房建设。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类似办公楼这样以“行政事业”形式存在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总量高达数万亿。显然,其中的超标总量势必也十分可观,倘若将其全部转化为保障房投入,不仅舒缓保障房建设资金困难,也能有效遏制超标办公楼的屡屡出现。
  稿源:荆楚网
  作者:吴睿鸫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杨虹磊)
关键词:吴睿鸫

湖北焦点

国内要闻

娱乐推荐

荆楚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影视公司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027-88567716
②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027-88567711
③ 本网原创新闻信息均有明确、明显的标识,本网严正抗议所有以"荆楚网"稿源的名义转载发布非荆楚网原创的新闻信息的行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④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应当理性、文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鎰熻阿鎮ㄧ殑娴忚锛-鑽嗘缃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