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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租金应划条低于市场价的红线

发布时间: 2012-08-17 16:03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据北京朝阳区房管局8月15日消息,北京第2批配租的公租房房源将增加389套,预计8月中旬公开摇号,月底选房。朝阳房管局表示,公租房月租金标准为37元/平米。租金中包含物业费及供暖费,不包含水费、电费、燃气费等费用。(《新京报》8月16日)
  公租房,原本是解决“夹心层”住房问题的“杀手锏”。如今,公租房出生才两岁,却变成“租高房”,租金不仅比市场价“不差钱”,有的甚至比市场价还要高一截,难怪乎,两年前新华社记者就对此提出强烈质疑,并进行严厉批评。
  对公租房的租金定价,2010年6月中旬,七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水平,由市、县政府统筹考虑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和供应对象的支付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并按年度实行动态调整。
  但是,从政策实践来看,北京、上海和重庆等地,公租房定价大都以市场价为基准,红头文件中往往使用诸如“租价按略低于市场租金水平确定”来规定公租房租金,而没有把供应对象的承受能力考虑进去。除了在全国率先开展公租房建设的重庆,宣布将公租房租金基本控制在市场租金的60%以内之外,其他地方大多是按照8折市场价甚至9折市场价来执行。
  像北京朝阳区即将推出台的叶美苑9号楼的公租房月租金标准为37元/平米,租金中包含物业费及供暖费,但不包含水费、电费、燃气费等费用。该项目同地段同类型房屋的平均市场月租金为45元/平米,公租房的租金比之低了15%。显然,北京执行的是市场租赁价格的85%,可以预见的是,每平方米每月高达三十七元的租价,在北京五环外那样的位置,的确不太便宜。如此高的租金价格,不仅可能会让真正需要公租房的人群被迫选择离开,甚至也无法体现公租房的本质属性。
  过高的公租房定价,对于绝大数低收入群体来讲,很难承受得起,尤其是公租房定价以市场价为基准,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租金当然也会水涨船高,这不仅会让“夹心层”不堪重负,更为重要的是,也不能体现社会保障房的效能。倘若公租房与市场价格相差无几,公租房存在的价值功能就显得微乎其微,还不如完成交给市场去实现,政府也就没有必要花费大量的财力来建造这些公租房。
  所以,我觉得,在公租房定价标准上,不妨划条低于市场基准价一个具体比例作为红线。具体点讲,不妨以重庆市公租房租金是市场租金的60%,做为一条硬性红线,在全国范围内强制推行,任何地方不可逾越这条带电的红线。实际上,公租房推广成功的香港,也是建立起公租房租金低于市场租金红线机制。尤其是2007年特区政府推出的租金调节机制,公租房每两年变动一次,租金是市场租金价格的25%。正因为如此,公租房租金一直维持在较低水平。目前公屋的租金从220元至3370元不等,平均月租为1320元,租金水平约为同地区市场价的1/4。
  如果公租房定价有了可具操作的底线,好处是显而易见,全国各地有了统一的执行标准,执行起来既没有了弹性,也没有了自由发挥的空间,能充分保障公租房公共福利属性。此外,也能让夹心阶层直接受益,享受到价格低廉的公租房。
  稿源:荆楚网
  作者:吴睿鸫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杨虹磊)
关键词:吴睿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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