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评论 > 作者专栏 > 乔新生

更多

春晚为何成了矛盾体

发布时间: 2010-02-20 08:59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中央电视台广告插播春节联欢晚会,已经成为巨大的“吸金机器”。正如一些评论者所指出的那样,春节联欢会从“制造流行”,到严重“依赖流行”,各种互联网络段子不绝于耳。更糟糕的是,春节联欢晚会变成了

少数人怀旧的晚会,成了军旅艺术家和少数商业文艺集团公司沽名钓誉的舞台。
  在中央电视台的节目编排中,看不到任何创新之处。高昂的主旋律与低俗的小品杂糅在一起,构成了特殊的矛盾体。本来,在这样一个万家欢庆的日子里,歌颂祖国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可是,春节联欢晚会为了制造更多的商业机会,把一些民间文艺团体下流的节目进行包装,展现在亿万观众面前。在哄堂大笑的背后,让人们看到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畸形的价值观。
  在北方农村,会不时出现小混混,他们游荡在田间地头,追逐寡妇,调戏媳妇,欺负小孩儿,讽刺老头,坑蒙拐骗,调侃缺陷。这些人本来就是社会的毒瘤,应当及时加以铲除。但令人感到不幸的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到来,这些乡村混混流落城市,走上舞台,把农村最为低俗的一面展现出来。
  在一个健康的社会里,同情弱者、禁止歧视、尊老爱幼,都是最基本的价值观念。如果做不到这一点,那么,至少应该千方百计地掩盖起来,而不是在大庭广众之下表演。可是,看看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的节目,已经堕落到何种程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公益事业捐赠法》明确规定,捐赠应当是自愿的和无偿的,禁止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可是,中央电视台关于捐赠的小品,居然违背社会公德,违反诚实信用的原则。
  在公益捐赠活动中出现认识上的偏差、行为上的误差并不可怕。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当事人完全可以表明自己的真实意愿,改正错误。可是,沽名钓誉之辈,公然损害他人的利益。试问,这样的小品是在宣扬什么呢?
  捐赠人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捐赠给他人,这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当受害人提出要求后,捐赠人使尽手段,迫使受害人接受既成事实。这样的行为怎么能得到公众的认可呢?
  在2009年的春节联欢晚会上,农民为了让自己的孩子走上中央电视台“星光大道”,公开行贿受贿,已经遭到了艺术家们的强烈批评。可是,在2010年的春节晚会上,节目的编导非但不思悔改,反而变本加厉。在春节联欢晚会上公然羞辱善良的农民,把农村的低级趣味直接搬上了中央电视台的春节晚会之中。这样的节目是通过怎样的审查程序过关的呢?
  有学者指出,某个文化集团在中国的娱乐界已经成为一座不可小觑的山头。他们在全国攻城略地,获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他们对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的“文化垄断”,实现了文化效益与经济利益的双丰收。在笔者看来,这样的担忧不无道理。在文化商业链条中,的确已经形成了一些特殊的利益共同体。假如不尽快正本清源,容许那些低俗的文化作品继续流传下去,那么,不仅会严重损害中国当代文化艺术的品质,而且会损害中国的整体形象。
  单纯从艺术创作角度来思考,某些小品中的人物在现实生活中的确能找到艺术原型,但问题就在于,这些人物本身的价值观,应当成为公众唾弃的对象,而不应该公开宣扬。或许在艺术创作者看来,将这些格调不高的小人物展现出来,同样是一种艺术创作。但是,现代艺术创作的底线是,必须顾及社会公德和法律基本准则。把一个违反法律基本原则的故事情节编制成一个小品,表面上看是真实的,从本质上来说却是虚假的。
  捐赠行为本来应该成为真善美的行为,可是,在小品中既没有真——充斥着欺骗,也没有善——对那些思想落伍者肆意地调侃,更没有美——除了向公众展示虚荣,装傻充楞,外加农村“寡妇门前是非多”的庸俗小调之外,没有任何值得赞美的东西。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在一个喜庆的气氛里,为什么要把这些低俗不堪的东西展现出来呢?
  中央电视台的春节联欢晚会,不是一个公益性的慈善晚会,而是一个商业性的文艺晚会。所以,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的编导们,绞尽脑汁,为中央电视台创造各种赚钱的机会。只不过碍于自己的身份,中央电视台不敢彻底的庸俗化,所以,在“歌德派”节目中间,塞进来这些不能登大雅之堂的玩意儿,目的是为了增加晚会的娱乐性,从而获得更多的商业利益。说白了,春节联欢晚会的编导们,既想要歌舞升平,又想要迎合观众,结果把一些反人类价值观的节目搬上了舞台,弄巧成拙。
  笔者认为,中央电视台春节晚会,是一个商业性的晚会,即使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失误,不值得上纲上线加以批判。但是,由于中央电视台自身的定位错误,把内部的春节电视晚会吹捧到无以复加的地步,结果导致春节电视晚会变成了不伦不类的东西。中央电视台的春节晚会完全可以办成一个企业赞助商的晚会,甚至可以邀请一些企业家登台演出。只要中央电视台尊重市场规律,不再把自己塑造成一个所谓的新“民俗”,那么,相信人们会原谅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的编导们,不再让他们面面俱到,倍感压力。国家税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应当对那些带有浓重商业色彩的文化公司进行全面检查,鼓励他们堂堂正正地获取商业利益。国家的立法机关应当尽快完善文化方面的法律,把精神文明建设变成一个自觉守法的行动,不要让那些公然违反现行法律的作品堂而皇之地登上舞台。
  稿源:荆楚网
  作者:乔新生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王德民)
关键词:乔新生

湖北焦点

国内要闻

娱乐推荐

荆楚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影视公司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027-88567716
②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027-88567711
③ 本网原创新闻信息均有明确、明显的标识,本网严正抗议所有以"荆楚网"稿源的名义转载发布非荆楚网原创的新闻信息的行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④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应当理性、文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鎰熻阿鎮ㄧ殑娴忚锛-鑽嗘缃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