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条例》立法听证会在质检总局举行,共有来自行业协会、企业等各个阶层的27名代表参与了听证。商品包装成本不得超过商品销售价的15%,成为所有企业代表的质疑“焦点”。(9月10日<京华时报
质检总局开会的宗旨是好的,防止商品过度包装。只不过,这个度该是多少?多少才是合理?可能情况不一,这个度也不一吧。新闻里常见钻石豪华手表、手机,价值几十万、几百万元,手机键是钻石的,手表链是黄金的,这样的包装请问过不过度?如此豪华的手表、手机,其功能不仅是计时、打电话,抢眼的是包装的工艺与材料。如果按15%的成本标准来衡量,那么豪华表、手机早就违规了,为什么还受人追捧呢?在过去,一些地方的土特产都是用纸来包装的,即不卫生,保质期也短,如果按15%的标准来对照,是符合规定的,但是为什么被淘汰呢?因为有更干净、卫生的包装来替代,虽然包装成本高了些,但人们喜欢。也就是说,不管包装成本是多少,只要人们喜欢,并愿意去购买,有这个需求,就是好的包装。没这个需求,即使成本再低,包装也是浪费原材料,变相的“过度包装”。
包装既然有成本,那么得讲究收益。包装是为了能更好地卖出商品,只有卖出商品,包装的成本才能产生收益。因此,包装的成本应该以商品是否卖出为标准,只要商品已销售,即使包装成本再高,也无所谓;如果包装影响了商品出售,即使成本再低,也是无用功。现在是市场经济,商品能否卖出,得有生产企业自主决定,那么商品怎样卖出,如何包装,也得由生产商自主决定。
商家对包装有自主权,那么作为主管部门是否就对商品包装“撒手不管”,一切交给市场来调节呢?其实不然,主管部门对包装的监管,主要是对社会公众的身体、精神方面的影响,比如,食品包装是否对食品造成污染,包装材料里含不含有有毒的物质,包装材料上的图案有没有不良信息等,这样才体现主管部门宏观调控的职能。如果非得规定包装成本低于15%,那么商品成本的千差万别,造成包装成本的千差万别,这是微观调控的范围,应该由市场来解决,主管部门不必烦这个神。
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就是抓大放小,主管部门要放权,抓宏观调控,不要把企业捏在手里死死的,充分利用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来调节企业生产。因此,主管部门应该明确自己的宏观管理的范围,该管的就管,不该管的就放手。如果以这个借口、那个借口对企业的生产横加干涉,那么不管理由多么充分,也是不符合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要求的。
稿源:荆楚网
作者:许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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