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届三中全会传递出推进农村改革的信号后,央行银监会宣布,决定在中部六省和东北三省选择粮食主产区,或县域经济发展有基础的部分县、市,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提出创新贷款担保方式,扩大有效担保品范围。原则上,凡不违反现行法律规定、财产权益归属清晰、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可用于贷款担保的各类动产和不动产,都可以试点用于贷款担保。
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都离不开金融对“三农”的有力支持。但由于农村担保机制的缺失,制约了农村金融机构信贷支农规模的扩大。如何尽快解决农村担保难问题,建立起支持农村金融良性发展的风险转移体制,成为影响新农村建设能否顺利推进的关键问题。笔者认为,只有创新担保方式,才能从根本上破解农户贷款难的问题。
农村金融机构要对现有担保方式进行改造。创新产生于实践,经验发源于基层。农民贷款难的矛盾和困惑正其实稍加改造,就可以在一些地方破解难题。报载:从2000年到2002年,河南省农信社在全县先后开展了“与万家农户签订合作协约”、“评定信用村、户”、“下放联社贷款审批权”等活动,但避免信贷风险的效果都不太明显。农信社通过访村干部、进农户、散发咨询表、召开座谈会等开展贷款方式调查后发现,成立担保小组,是解决农户贷款担保难的捷径。于是,他们对原来制订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协会章程”作了修改,制订了农民信用贷款担保协会章程,协会每人向信用社交了5000元保证金。如本村村民需要贷款时,首先向协会申请,如协会全体成员同意,即可到信用社办理相关贷款手续,只要符合贷款条件,贷款当天就可办理。然后信贷员协同协会成员,对贷款用途、效果进行全程监督,收本付息。信用社则根据协会的工作业绩,给予他们一定的优惠政策和物质奖励,如贷款利率上浮幅度小,给收息额的1%奖励等。贷款担保协会的出现,正好抓住了农民贷款难的关键——“担保难”。难题一破,不少农户起了兴头。他们从小处着手,开始寻找发家致富路,加上协会成员积极传授养殖、销售等专业技术和经验,解决了单一农户大额贷款难、信息匮乏、小生产难以应付大市场等问题,农民致富的积极性越来越高。由此,我们得到启示,农村金融机构应对工作人员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使他们能够对制约业务发展的现有担保方式进行清理,在充分防范贷款风险的基础上,加以改进和完善,已达到简化手续,更好服务客户的目的。
多方联动,协同合作,着力探索各种形式的贷款抵押担保模式。积极探索联户联保、涉农企业联保、业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担保等方式;创造“委托贷款+担保贷款”、“牛头猪尾、苗木桩头办抵押”、“ 量身定做反担保”、“股权质押作担保”等新模式,引导、撬动、黏合各种社会资金向现代农业和农村集聚。成立投资担保公司与产权流转担保公司,使市场化配置农村资源的机制更加健全,资本向农村流动渠道更宽广;探索林权抵押、养殖水面使用权抵押、耕地抵押等农业经营权抵押的新模式,进一步密切农村金融机构、农业产业和农户的关系,逐步破解“农业贷款难、贷款担保难、种养业保险难”的难题。
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完善贷款担保创新的风险保障。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筹建信用担保机构,凭借龙头企业和农合组织的自身实力和信誉,为一定区域的农民和专业户提供贷款担保,使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实现互利双盈。政府要协调保险机构,研发多形式、多品种的农业保险品种,有效防范农业生产经营风险和贷款风险。各级政府要尽快推动建立地方性的农业贷款保险公司,按照“财政注资,市场化运作”的经营模式,为农民提供贷款风险担保,疏通农户贷款渠道,分散农户贷款风险。
据国家统计局测算,到2020年新农村建设新增资金需求总量为15万亿元左右。这样庞大的资金投入,除了来自财政资金、社会资金和农民自身积累以外,农村金融发挥功能责无旁贷。而打制约三农发展的资金瓶颈,创新农村金融担保模式是农村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新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