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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评论员:对民警粗暴执法事件要举一反三

发布时间: 2010-07-25 10:53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湖北省一厅级干部妻子在省委大院门口被执勤民警打伤,事件的发生令人震惊。然而,更令人震惊的是,武汉市公安系统干部上门赔礼道歉时,直言“打错了”。从民警的粗暴执法的行为,到民警领导的滑稽表态,不仅让被打的政法干部家属无法理解,更让普通民众心生寒意。以致人们不得不发出这样的质问:如果被打的是普通民众,难道才叫“打对了”?
  这起令人特别痛心的事件,不仅给警察系统抹黑,而且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从当前的舆论来看,公众一方面望眼欲穿,希望警方对事件的真相进行还原,对打人民警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另一方向,人们希望湖北省公安系统,能够有实际行动落实省委书记罗清泉的批示,“举一反三”,让六千万湖北人民重新建立对警方的信心。
  警察是人民群众的保护神,不是伸向人民群众的黑手。但是,个别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对求助群众态度冷漠,对发生纠纷中的群众心多怨恨,导致在处置事件时,把暴力执法,当作是解决问题的抓手。这样的心态和执法理念,一天两天看着出成绩,也会得到一些领导的默许,然而长久下去,必然出事。
  我们看到,2009年发生在石首涂远高非正常死亡导致的重大群体性事件中,也没有发生一起警察对群众动手导致群众受伤的现象。如何到了本该和谐的省委大院门口,就出现了民警殴打老人的恶劣情况?不能不说,武汉市警方的一些领导干部,平日里对民警的一些不当行为,难脱纵容之嫌。
  党委的职责,是团结和带领人民群众去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时,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各种意愿和要求。因此,湖北省委大院作为一级党委的办公地点,也是人民群众反应问题,提出建议意见的场所。作为省委大院的值勤民警,代表着省委的形象,要严格执法,对群众热情相待,也要在乎自己的着装服饰,在乎自己在群众眼中的观感。只有这样,才能树立省院大院应有的工作氛围和良好秩序。
  在当前信息高度传播的互联网时代,一名警察的行为稍有不慎,就足以毁掉一个警察队伍数十年来积累的良好声誉,足以让数万良好执法民警背上黑锅,内心受到煎熬。望湖北警方能痛定思痛,以此为契机,整肃警察队伍,对于执法违法、野蛮执法、粗暴执法行为,严肃惩处,不手软,不护短。同时,要与新闻媒体建立长效的联动机制,定期通报处理情况,以示决心。
  稿源:荆楚网
  作者:荆楚网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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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吴双建)
关键词:荆楚网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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