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形势下滑严峻压力下,各类维护经济稳定政策陆续出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称“人社部”)日前发出通知,决定暂缓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并在有条件地区降低基本医保和工伤保险费率。
由于之前对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政策导向是倾向于不断提高,因此单纯从直观的政策意图看来,此次暂缓调整意味着最低工资标准至少在短期内将不再增加。由于最低工资标准水平事关中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存状况,因此也一直被视为是社会保障体系健全与否的标志,其政策定位与实施的社会影响相当敏感。据此判断,调控部门在此刻选择暂缓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理应是在权衡各方面利弊因素之后做出的艰难抉择。
称其为“艰难”并不为过。经济衰退时,失业会影响到具体的部分社会群体,很易引发诸多社会矛盾的集中暴露,因此调控当局自然要把应对失业问题放在首要位置了。
稳定最低工资标准,其目的是缓解企业经营的压力。当下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制造业企业由于市场需求萎缩,资金链条紧张,经营状况困窘至极。在大的经济形势制约之下,无论是企业股东、高管,还是基层普通员工,理应有着共度时艰、分担困难的勇气。此时如果继续强求企业提高工资待遇,结果只会迫使企业削减员工规模,最终让失业替代收入支出。这不仅对于基层员工来说现实伤害要更大,而且对于调控部门而言也意味着维护经济和社会稳定的难度随之加大。
正因如此,相关着眼于企业解困的政策调整具有现实的积极意义。但同时,也必须看到,无论是为了应对当下的阶段性时艰,还是实现长期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实施长期员工收入增加机制仍然是不可或缺的政策导向。因此,尽管在短期看来,为保持基本的就业率,应当适当放宽对企业员工福利的要求,但这只能是权宜之计。
必须指出,包括企业员工在内的全体国民收入开支水平高低,是决定中国经济能否成功应对经济衰退风险的最重要因素。就当下而言,克服经济衰退最有力工具就是启动内需。因为在投资、出口、内需这三驾马车中,出口受制于海外经济形势变化,调控部门并不拥有主动的影响能力,而投资需求并非终端需求。资金投入项目建设若干时间后,相关的最终产出就会成为社会总供给,如果其时的社会总需求无法提振,依然会出现总供给大于总需求问题,同样会出现经济萧条压力。
据此而言,只有通过终端消费带动派生需求,并带来投资欲望和资金注入,继而带动经济增长,才是最实在的需求,也才能拉动经济良性增长。因此,稳定企业最低工资固然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就业压力,但同时也有可能减少部分公众的收入水平,进而也就减少了社会消费的愿望。就此而言,相关政策其实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消费需求的提升。
在保持现有就业水平、维持社会稳定的前提下,拉动消费需求的对冲政策也应该积极地推进。从目前各项保增长的经济政策看,立足于投资拉动内需的措施更加集中,而鼓励消费提升的政策则尚欠进一步推进。其中的政策要害在于,引入政府财政与企业、国民分担机制,通过提高国民收入来拉动消费欲望,诸如提高个税起征点等政策措施当尽快推出实施。同时在当下时艰有所缓解之后,还是应该加大国民收入保障机制建设,通过税收、保障等制度约束,合理分配财政、企业和国民的利益分配机制。基本原则应向“藏富于民”,也就是向提高国民待遇的方向倾斜。
稿源:东方早报
作者:马红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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