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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评论员:新规实施要摒弃刚性管制观

发布时间: 2013-01-04 09:18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迎着2013年的第一缕阳光,包括食品营养标签、人事档案管理费降低、30项行政收费免征或取消、新交通法规等在内的一系列新规正式施行。
  从社会的角度说,社会越进步,社会生活就会更加纷繁,人的权利要求更加具体、更加多样。新规、新政的出台,其目的是要适应这样的需要,对社会生活、对政府的管理、对普通人的公共行为做出更新、更细致的规定,以确保整个社会的运转更加安全、更加高效,更加满足于人的权利需求和生活需求。
  在这种基础上,首先要确保新规的刚性约束力。公共规则的制定和调整,必须从公共利益出发。一旦颁布实施,就应当得到所有人的共同遵循,保证执法的刚性,不仅是法治社会的基础,也是人作为社会共同体一员的责任。
  另一方面,新规的实施也要正视社会现实。任何一项规定,都是在社会真实生活中运行的。对于调整的主体来说,都会涉及人的社会行为甚至是固有习惯的改变。这就要求管理者不能对这种调整、适应、改变的过程视而不见,而是要从人的角度,从服务的角度去引导、去疏解,而非以刚性的管制思维一禁了之。拿新交规来说,这项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法规,既要得到有效推行,也要全面看到它在运行中的社会状态。以人为本,不是执法要打折扣,不是不要法律法规的权威,而是要考虑到多数人的感受和实际体验。越是“严厉”的法规,越需要细致、周全的管理方法和管理思维,越需要考虑到实施后的社会反应和民众意见,并根据这些后续的反应和意见,促进法规的可操作性和管理效率的提升。只有这样,新规才能得到社会最广泛的认同和最广泛的遵循。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每一项新规的实施,瞄准的都是社会生活的新气象,出发点都是社会文明的新进步。而这种新气象,既体现为每一个人文明程度的改进,更体现为管理者在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上的提升。
  来源:湖北日报
  作者:李思辉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班跃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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