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武汉市确定今年将为流动人口办十件实事,今后武汉市的流动人口将享受越来越多的“市民待遇”。比如,过去只有市民才能享受的居家养老服务、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大病医疗保险、免费医疗卫生服务以及子女在居住地参加中考、高考等服务项目,今年将全面覆盖流动人口。此外,还将加强住房保障,已取得居住证的流动人口今年将被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流动人口群体的利益诉求也发生深刻变化。低廉的薪资报酬,低水平的权益保障,已经无法满足他们发展的需求。流动人口是否能享有城市更好的公共服务,不仅代表一个城市开放包容的程度,更显示城市管理者的执政理念与改革魄力。
城镇化是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项配套改革推进。2011年中国的城镇人口比重超过50%,去年流动人口规模达到历史新高,推进流动人口市民化,构建属地化的人口管理体系,成为迫切的时代问题。回应这种社会关切,重置利益分配,需要城市的管理者秉承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有大胆改革的决心和勇气,有大刀阔斧的举措和作为。
我国长期的城乡二元结构体系,使外来务工者融入城市有着许多现实阻隔。保障房无法申请、医疗保障薄弱、子女高考回原籍,他们生活、工作在城市,却始终被城市隔开,并且这种障碍越来越影响到城市的后发之力。在“用脚投票”的时代,一个只希望外来人口付出、却不改善相应保障与服务,只想要劳动力、却不想接纳新市民的城市,不仅会被农民工淘汰,也会被时代的权利认知所淘汰。
不仅是武汉,北京、上海、山东等地也在给予农民工“市民待遇”上屡屡迈开新步伐。办理大病医保、随迁子女就地参加中高考、放开公租房保障政策,这些地方性的政策改革和破冰说明,给予流动人口“市民待遇”虽不是一城一域的事,要从整体着眼、全局着手,但并不意味着地方没有改革的空间,地方并非只有坐等全国步调一致的办法,而无主动探索的权利。
今时不同往日,劳动力价值在逐步提升,农民工已经开始整体向市场要身价。一个城市要想留住农民工,迟早要在“市民待遇”上给予落实,在权益保障上均等化。谁更尊重农民工,谁提供更均等的公共服务,农民工就会在哪里发展。农民工选择的过程,也是倒逼城市管理者服务升级、理念升级的过程。谁在改革的主动性和破解难题的程度上先人一步,谁就会在发展上先人一步。
人口流动给社会发展带来生机与活力,各种社会资源依照市场法则重新配置,流动改变着整个社会。与此同时,“市民待遇”也随着时代的发展涵盖更为广阔和丰富的内容。从待遇差距的缩小到公共服务的均等,从社会意识上的尊重到文化心理上的融合,都需要一点一滴逐步破解。落实“市民待遇”每向前踏出一步,都是一种可贵的进步。我们已经看到了改变,但这不是改革的终点,这种改变与进步,还要继续往前。“以民之所望为施政所向”。充分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让更多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就是要从破解民生关切的问题开始。由此,改革才能抓住重点和方向,才会有广泛的民意基础。
来源:湖北日报
作者:艾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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