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你们看在一条小生命的分上,先送我孩子去长沙。我老公在那边的医院接,到了马上付钱。”这是2013年12月23日晚,一名危重患儿的母亲向湘乡市人民医院120急救中心的哀求。可值班人员回答:“不行!我们有规定,要先交800元,不交钱不能发车。”(1月6日《三湘都市报》)
极度讽刺的是,该院120急救中心的墙上,还挂着“时间就是生命”的字样,而事后调查发现,即使是这800元钱,也超收将近一倍。涉事医院倒不如直接挂个“金钱就是生命”的横幅,明码标价,钱越多救得越快。
虽说,孩子后来的死亡未必就与耽误的一个小时有因果关系,但院方如果真能落实“时间就是生命”,至少就不会给人们留下遗憾,也能让患者家属无话可说,“生命重于泰山”,也不是句空话。
见钱才开的120急救车让人着急。冷血的工作人员将原因归结于“院方规定”,而市卫生局也认定规定没有问题,只是“处理得太死板”,可见卫生部门的观念也有问题,你这不是认可“救护车见钱才开”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这种规定更让人着急。
“时间就是生命”,不能是空谈的口号,而应该落实到医院的每一个“规定”的细节当中,你既然认可生命至高无尚,那么所有的通道就应该为生命打开,而不该留置前提条件。
出了这一次事故,反省和清算也不到位。对院方警告、整改、取消评优能有什么用?在金钱面前,弱小孩子的生命都没放在眼里,几句批评教育就能触及见利忘义者的灵魂么?如果最后用9800元赔偿就打发了,这不更是在说明“金钱就是生命”吗?
稿源:楚天都市报
作者:吴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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