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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金报:别让“单独二孩”过渡期变成“罚款期”

发布时间: 2014-06-11 10:00:04  来源: 荆楚网  作者:杨兴东  进入电子报

  去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启动“单独二孩”政策。浙江台州一对夫妇在当天生下的孩子,被计生局认定为“超生”,需缴纳20万元“罚款”。这对夫妇就此于今年6月9日上诉至台州市黄岩区法院,要求认定孩子符合政策,不属“超生”。据悉,法院已经接受了立案材料。(6月10日《北京青年报》)
  政策通过当天生孩,却被视作超生。荒诞的现实,灼痛了我们的神经。因为从理论上而言,计生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是一种惩戒与规劝,督促公民自觉控制生育。但从新闻来看,浙江台州计生部门对于罚款的态度已经从手段变成了目的,令人不得不追问一声:罚款的动机何在?
  如果说当地计生部门的理由是所谓的政策过渡期,法理将给他们沉重的一击。从决策程序上而言,全国人大已经通过“单独二孩”政策,也就是说这项政策已经生效。对地方部门而言,需要做的是如何尽快出台具体的政策与全国人大决策接轨,而不是纠结于所谓的过渡期,把生二孩者视作“稻草”抓紧抢割。浙江台州计生部门的做法,钻的是过渡期的空子,戕害的却是民众的利益。类似这种无法理依据,更违背人心所向的行为,一再坚持既消耗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也破坏了“单独二孩”善政效果。
  从全国范围来看,类似浙江这种“单独二孩”政策日生育二孩的现象,不在少数。梳理各地做法,广东江门的态度值得一提。今年3月23日,江门市卫生计生局首次官方回应:对符合单独二孩政策目前已生育的夫妇暂不征收社会抚养费及暂缓行政处理;对符合单独二孩政策已怀孕的夫妇暂不要求其落实补救措施,等待广东省的政策。显然,这种较为灵活的处理方式,远比浙江当地的20万罚款来得更加温情也更易接受。
  也许,“触动利益远比触动灵魂来得艰难”是解释浙江台州计生部门罚款的最好理由。确实,对计生部门而言,征收高额社会抚养费,可能已成一种制度惯性,骤然放弃,着实不易。更何况,各地关于所谓的过渡期解读不一,对于公权而言,“法无规定即为禁止”,但从实际操作角度而言,这可能成了一种制度上的漏洞,促使少数部门对上级决策选择性执行。“单独二孩”政策基层执行的尴尬,折射了公共决策落地的利益障碍。围观该案,既是呼吁个体正义的实现,又是期望以此为撬石堵住制度漏洞,遏制少数地区少数部门的肆意罚款冲动,压缩地方政府部门选择性执法的利益空间,还善政一个本来面目。
  稿源:楚天金报
  作者:杨兴东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张城)
关键词:单独二孩;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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