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城市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加,一些地方大街小巷被汽车塞得满满当当,但是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有一条红线是不能逾越的,即人行道禁止停车。然而,据6月9日《京华时报》报道,陕西西安城管部门将管辖下的人行道以及商家门前“空地”等公共资源承包给私人开设“黑停车场”,只要肯向城管部门交钱,就可以圈地敛财。
从媒体报道可知,西安的合法停车场过去一直由城管和交警部门负责审批和收费,部门受益匪浅。在西安市2011年对收费管理实行重大改革之后,停车场的收费全部移交到新成立的“机动车停放服务中心”,这种审批权和收费权的分离不仅符合改革的大方向,而且可以有效防止权力寻租。
应当说,西安市2011年实施的这项收费管理改革没有问题,问题在于部门利益,尤其是当权力不能给所在部门甚至官员个人换来经济利益时,一些人就有了一种“落差”感,而这种落差感会阻碍部门或相关人员正确行使权力。在一些人眼里,当权力不能换取利益时,权力也就失去了“光芒”。
时下,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和官员存在观念、理念上的“角色错位”,个别部门把自己当成“称霸一方”的商家,而某些官员把自己当成“老板”。西安城管部门的行为看似个案,实际上却是一些部门及官员“无利益不作为、有利益乱作为”的缩影,这种行政观念和思想意识不转变,部门或官员掌管的公共资源、公权力,就可能转化为生财敛财的“自留地”。而促进这种观念、理念的转变与进步,离不开监管制度的落实以及对已经出现问题的地方、官员的严肃问责。
稿源:楚天都市报
作者:朱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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