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安,一些人利用手中职权,不仅非法占用人行道开启路边停车场买卖,甚至还在私下将人行道当成商品赚取黑心钱。商家只要向城管部门缴纳一定费用,这些非法停车场就可以敞开大门,“风光”营业。(6月9日京华时报)
众所周知,“公而忘私、严格执法”的口号几乎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都会喊。然而,知易行难,真正能做到不折不扣依法办事的到底又有多少呢?譬如,近日因财迷心窍肆意将人行道变成商品的西安城管部门便是这样心口不一、阳奉阴违的反面典型。上面喊破喉咙,下面我行我素,明知违背党纪国法却还要冒天下之大不韪,在收受一定费用后纵容、默许非法停车场在人行道上“风光”营业,如此劣迹着实是让人无奈又无语。试问,叫卖人行道的西安城管念的是哪门子生意经?
古语有云:“有令则行,有禁则止。”实际上,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曾一再强调执法人员要以身作则、严守法纪,可部分城管单位却还是为所欲为,横行无忌,其这般“经商无道”踩上的不是政策法规红线又是什么?自以为天高皇帝远,就可把庄严政令做当耳旁风,如此行径又岂能不让人瞠目、汗颜?倘若只有西安这一地倒还罢了,但谁又能保证其他地方城管部门不会如此助纣为虐、为虎作伥,置群众利益于不顾?
明知国家禁止,却还顶风做起出售人行道买卖,这些城管部门领导真可谓将执法犯法演绎到极致。倘若能在“公而忘私,以民为先”上如此积极,又岂会动辄遭到公众非议?上面管得严了就收敛收敛,若是风声不紧了,便又开始“肆无忌惮”、“任性妄为”,视法规、政策为无物,让本该供群众畅行的人行道通行遇阻,使原不应存在的非法停车场如泥沙般泛滥,对这样乱用、滥用公权的领导干部又岂能不查、不管?
有道是,“治乱当用重典”。那么,对于执法犯法的西安城管显然也不能仅仅停留在口诛笔伐层面。笔者认为,若想杜绝此类负面新闻的一再出现,归根结底还需从严整治、做强监管。发现一例即不留情、不手软的惩处一例,以对其他执法部门产生足够威慑自是理所当然。而且加强日常监管,保证城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不变味,不跑偏也应必不可少。相信,唯有拉紧权力行使缰绳,才能让西安城管叫卖人行道闹剧真正不再上演。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芷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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