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报讯 □ 湖南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安仁县疑以建小区名义耗资2亿偷盖政府楼。据公开信息显示,新行政中心周边拟建大型广场与公园。县委称因涉及商业秘密,恕不能提供与房地产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纪检人员称头次听说政府建办公楼存在商业秘密。(8月3日《东方早报》)
贫困县耗费巨资盖办公楼,本就属于顶风违规行为,而且惧怕舆论监督,挂上小区名义遮人耳目,试图搞暗度陈仓的把戏,却不料欲盖弥彰,反而引起媒体注意,掀起公共舆论的批责。虽然安仁县新行政中心项目已经获批,但仍然有诸多谜底未解,比如项目规划细节、建设规模是否超标、有无利益输送等等,都需要彻底查清。
安仁县委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公开与房地产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不仅难以阻拦舆论调查,反而犯了常识性的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明确“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属于政府部门主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此举令公众愈发怀疑,其背后或有“难言之隐”。
中央早在2007年就发文明确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不得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可公开信息显示,安仁县拟在新行政中心周边修建大型广场与公园,负责人亦称广场与公园是两个独立的项目,获得了审批,不是“配建”。但开发商却执另一套说辞,“根据与安仁县政府的合作协议,确实要修建公园与广场”。显然两种说法存在矛盾,可见其中有猫腻,到底孰真孰假,其实也很简单,公开合作协议即可一目了然。
而且,安仁县建设政府办公楼,还有闯政策黄灯、开发商垫资等违规行为,但当地政府并不以为意,反而狡辩自己没有违规,拿不存在的文件来搪塞质疑。种种迹象显示,安仁县政府建办公楼一事,存在诸多违规操作行为,甚至有可能潜藏腐败交易,否则为何害怕公开信息?因此,“商业秘密”并非安仁县政府的舆论“挡箭牌”,事实真相究竟如何,是否涉及腐败交易,都需要晒在阳光下,并依法予以处理,方能给公众一个交代。
这些年来,经常有政府部门在遇到舆论监督之时,拿国家机密、商业机密等作为幌子,拒绝向媒体公开相关信息。表面上看理由冠冕堂皇,搬出所谓的机密来吓人,但实际上经不起推敲,公然违反信息公开制度,实则是在逃避舆论监督。对于此等行径,必须一查到底,公开曝光其违规行为,逼迫其重回信息公开的轨道,并依法追究责任人。
稿源:楚天金报
作者:江德斌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