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不知公车不能私用”实为托辞
发布时间:
2014-11-07 08:32:15 来源:
荆楚网 作者:
屈旌 进入电子报
黄陂区城管局一名中队长谈某常用公车接送小孩,被抓现行后,竟称“不知公车不能私用”。11月5日,武汉市治庸办通报称,谈某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撤职。(本报昨日A03版)
谈某把公车当作是私车使用,被抓现行,竟然以“不知道”回应,让人感叹不已:如此公私不分,真不知道是怎么当上公务员的,更不知道是怎么升职为中队长的。
在中央和地方持续、高压地治理官员作风问题的背景下,难道他从不看报,不学习相关规定?
或许,他知道这一行为是违规的,之所以公车私用,顶风而上,就是心存侥幸。说“不知道”,还是想下不为例,这一回就算了。他大概万万没想到,这次是来真的,没留一点情面。
也或许,他不是装无辜和天真,的确是“不知道”。有些官员,就是将国家资源,当做是自家的。公车开两下有什么问题呢?吃喝拉撒,衣食住行,能用就用,能拿回家的,就拿回家。占便宜,捞两个,这些甚至是一些人当官、升职的动机,并当作是正当的“福利”。
什么职务,享有什么样的隐性“福利”,也许这是潜规则。升到城管局一个中队长的职务,就认为公车可以自己随便用,老实说,这种思维,恐怕不是谈某一个人有吧。
一些官员,栽就栽在公私不够分明上。上面三令五申,他都当耳旁风,认为只是吓唬人,不会搞到自己头上,不知道收手,禁令没有触及灵魂。结果呢,谈某的下场,只是例子之一吧。
稿源:楚天都市报
作者:屈旌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黄珺)
关键词:公车;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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