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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金报:旅游业的良心要靠监管升级来找回
发布时间:2015-05-04 09:03:46来源:荆楚网

  有游客通过微信视频爆料称,在西双版纳旅游时被导游强行要求消费满3000-4000元。爆料视频近日在微信朋友圈内被广泛转发,该起事件涉及的一批游客正乘坐大巴到西双版纳州旅游。视频中,一名中年妇女因部分游客消费金额低或有的游客没有消费,向游客大发怒火:“你们的良心和道德在哪里?”该则消息经媒体曝光后,已引起国家旅游局的高度重视,辱骂游客的导游目前已被吊销导游证,所在公司停业整顿。(详见今日《楚天金报》A21版)

  尽管后续的报道显示,初步查明视频录制时间为今年4月12日,并没有发生在该次五一小长假中,但在事发20多天之后,消息仍然能够被广泛关注,这表明,类似游客被强制消费,甚至是消费金额过低即遭遇导游恶脸相向的场景,并不鲜见。

  出现在新闻中的导游负面新闻,早非第一起,但西双版纳的这则辱骂事件再度被聚焦,却不是偶然的。一方面固然在于导游令人无法容忍的举动,另一方面更在于,2013年10月1日开始施行的《旅游法》中已经明确规定:导游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旅游法》实行已近2年,强制游客消费的行为还在肆无忌惮地发生,这让人莫名惊诧。

  强制游客消费然后导游吃回扣等,这些在《旅游法》中名义上已经“消失”的行为,事实上可能持续存在。尽管《旅游法》同时规定,旅行社应当与其聘用的导游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让导游的基本工资薪酬得到保障。但在现实中,导游能从旅行社拿到的薪酬仍然相当有限,而从游客身上曲线获取的酬劳,往往占到其工资构成的绝大部分。尤其是在一些低价线路中,导游的收入基本是靠对游客的消费提成。

  一部崭新的《旅游法》,依旧无法阻挡野蛮的导游行为。当导游在骂“你们的良心和道德在哪里”时,又该如何去重新找回旅游业的良心?类似的事件之所以接踵出现,一个重要的缘由就是缺乏惩戒。如果导游辱骂游客即便被举报,亦无下文,自然就会刺激下一起同样事件的发生,当务之急,就是必须摆脱旅游法中对此类行为的粗线条约束,建立起刚性且细化的惩罚规定,让导游群体心生敬畏。与此同时,需要分析导游吃回扣的深层次原因,那就是旅游市场中低价线路的恶性竞争,必须要对此种竞争进行规范和清理,让导游能够真正凭“技”吃饭。

  稿源:楚天金报

  作者:王聃(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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