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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秋冬:受助不感恩案,希望是最后一例

发布时间: 2008-06-23 10:27   来源:    进入电子报
  全国首例“受助不感恩案”日前达成和解,被告段林夏将返还李富华3.7万元资助款,李则表示将把该款项捐赠给地震灾区。2003年7月,重庆市万州区学子段林夏考取北京大学软件学院研究生,攻读软件工程硕士学位。当地媒体刊登《考上北大研究生为挣学费当“扁担”》报道,当地商人李富华看到报道后决定捐助段上学。事后,李富华发现段入学后,只修完一门课程便休学经商。去年,李富华将段林夏告上法庭,要求返还资助款(本报2007年12月28日报道)。这起全国首例“受助不感恩案”经媒体报道后,成为热门话题:爱心助学是否只能以读书来回报?捐出去的款该不该要回来?全国首例受助不感恩案以和解告终。(6月23日中国青年报)
  看到这则受助不感恩案以和解告终,我心里很不是滋味。虽然案子以和解告终,但它带给我们的思考,还远未结束。近年来,一些贫困学生,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导致家里经济困难,自己无力支付学费。一些爱心认识了解情况后,纷纷慷慨解囊,给予其资助,帮助其完成作业,这是值得肯定的。捐助者不求回报,也没有太多的要求,就是希望受助者能够按照当初的承诺完成学业,将资助的钱用在学习上,知道感恩,这是最简单的要求,也是完全能够做到的,其实并不难。可是遗憾地是,一些受助者却做不到,连一点感恩之心都没有,而且违背受助者初衷,将捐助款用于其它用途,连告知都没有,这是对资助者是不公平的,也是不应该的。重庆这起受助不感恩案,是全国的首例,给我们带来更多的思考,受助就应该感恩,这是最起码的要求。可是遗憾地是,一些受助者根本不知道感恩,根本不去感恩,违背捐助者意愿的事情,经常发生。不仅使资助者感到心寒,也使自己的诚信受到影响,是得不偿失的。尤其是重庆这起资助不感恩事件,竟然闹成案件,到了法庭打官司的阶段,实在是不应该的,也太让资助者失望了。虽然这是第一例,但其负面影响是不容忽视的,危害是极大的,希望这起受助不感恩案件,既是首例,更是最后一例,不要再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受助就应该感恩,是起码的要求,也是受助者应该做到的,我们千万不能接受了捐助,而失去了诚信,这是得不偿失的,也是不值得的,希望大家都引起注意,从这次受助不感恩案件中得到启示,别再出现这样的闹剧!
  稿源:荆楚网
  作者:王秋冬
(本文来源: 编辑:吴双建)
关键词:不感恩;王秋冬;北京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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