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08-06-28 08:2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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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普通员工与高管之间薪酬相差高达数百倍,不同行业国有企业薪酬标准差距过大。一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今天建议,应该建立起公平的国有企业薪酬体系。(《中国青年报》6月25日)
或许有人会说,作为企业,薪资的确定完全是企业的自由。业绩优良、经营有方的企业,当然有理由获得高薪;若是业绩亏损,经营不善的企业,即便是想发高薪,也有心无力啊?某种程度上,企业薪资的差异非但不是不公,恰恰是对于企业及其员工付出与努力程度的一种公平犒赏。假如不同企业之间不论经营好坏,也不管员工付出多少,薪水却差异不大的话,岂不是倒退回吃大锅饭的平均时代?
上述说法当然不无道理,薪酬的设定当然应该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奖勤罚懒,胜优汰劣。不过,存在于当前的薪酬差异,恐怕并不能用勤与懒来解释,甚至无法用优与劣来涵盖。君不见,同为企业员工,普通工厂的职工薪资却连上电力公司员工薪资的零头也比不,如此差距,莫非真的是因为电力公司员工无比勤劳或是更具能力吗?非也,恰恰相反,薪资只是电力公司零头的普通工厂职工,劳动强度和工作时间,可能还要比电力公司员工有过之而无不及。至于为何出现如此薪酬倒置现象,其实也不难解释,谁让你普通工厂没有电力公司的垄断地位,而只能在市场上与竞争者争得头破血流,而不能象电力公司那样坐享垄断得益呢?于是,不必怨天尤人,只能怪自己命不好,没有投上一个当垄断企业员工的好胎。除了行业间的巨大差距外,普通员工与管理层之间的差距也令人惊叹,相对普通职工,管理人员的收入“一个顶俩”实在是再正常不过,以某些银行老总数百万甚至千万的年薪,与普通员工的差距高达数百倍也是不争的事实。如此判若天壤的收入差距,真的可以用能力或是贡献的差别来解释吗?答案无疑是否定的。
然而,一个社会是否稳定,能否和谐,终究决定于社会的公正与公平程度。尽管用钱来衡量公平未免显得有些赤裸,但收入和薪酬,却毫无疑问是衡量社会公平性的最基本标尺。从这个意义上说,薪酬当然应该体现出奖勤罚懒、胜优汰劣,但这些旗号却不能被当作不公平分配的幌子甚至遮羞布,更不能因为有了薪酬差异合理化这块遮羞布,便滋生出“垄断行业薪资超普通行业数十倍”,“高管人员薪资达普通员工数百倍”的畸形怪胎来。
基于上述视点,当薪酬收入还是国人收入构成的主要成分时,称“企业薪酬不公”是社会最大的不公,应该说非但并不为过,还相当恰当。从这个意义上说,全国人大常委对于垄断国有企业高工资的质疑,对于高管与普通员工薪酬差异的关注,不仅无关平均主义的回归,而恰恰是有关社会公平公正,进而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重大议题。但愿人大常委的提问,不是被轻松化解于无形,而是得到认真对待与慎重解答。
稿源:荆楚网
作者:武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