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上不给老人让座,车长劝了半天你也不听,有可能会被“拒绝乘坐”,并收到50元罚单哦。这是《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的一项规定。该草案在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接受了审议。很多市民听说后提出了异议。(7月3日《河南商报》)
继北京规定对公交车上不让座者进行媒体曝光之后,郑州又来了个不让座罚款50元。这个荒唐的“不让座罚款”,是典型的“拿自己的错误惩罚别人”。
让座问题之所以存在,其根本原因是城市公交车数量少、车上的座位不够,不能满足所有乘客“人人有其座”的需要。换言之,是公共交通部门和政府的服务不力以及工作滞后,才造成了公交车乘坐中诸多乱象的发生。显然,在这个问题上,广大乘客其实都是“受害者”,公共交通部门和政府才是真正的过错方。现在,有过错的一方不去反省自己、痛下决心改进工作,反倒将责任完全推给了乘客,还理直气壮地搞出个“不让座罚款”的新花样来。拿自己的错误惩罚别人,他们凭什么这么牛?谁给他们的权力?
让座其实是一个道德层面的问题。政府部门工作不力不该让公众当“替罪羊”。对公众道德层面的问题,应采用教育、倡导等方式来改善,而不该动辄就拿“行政大棒”来吓唬人。这样做尽管可能收一时之效,可既未解决公共服务先天不足的问题,也未最终解决部分乘客缺乏爱心和公德的问题,治标不治本,有什么用呢?为公民提供安全、舒适的的公共交通服务,是政府不容推卸的责任。与其千方百计来强制乘客让座,倒不如多买几部车、多对公交人员进行几次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培训,或者是干脆换个公交部门的负责人试试。
稿源:荆楚网
作者:乔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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