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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云东:“预算”何日能见阳光?

发布时间: 2008-08-29 09:30   来源:    进入电子报

  对普通公众谜一般的部门预算有望逐渐公开,以增强预算的透明度。8月27日,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审计报告时建议,积极推进部门预算向社会公开,进一步提高预算透明度。(8月28日《新京报》)
  当前预算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其一,预算编制不细。正如报道所称,虽然实行人大监督,每年召开人代会时,均有相当数量的人大代表反映“预算看不懂”。一位不愿具名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表示,人代会召开时,财政部会向代表们提供国务院部门的预算细目,除了难懂的问题外,细目不细也是代表们困惑的问题,而这些资料性的文件,会后将收回。
  其二,预算执行不严。按《预算法》规定,预算一经立法机关审议批准,即应成为法律文件,理应具有很强的严肃性和约束力。但目前我们的问题是预算法律法规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性差,几亿乃至数十亿巨资,可以仅仅根据行政官员的好恶而随意改变用途,追加预算随意性很强,有些甚至未通过人大。这样的“灵活性”给预算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提供了非常便利的条件。
  其三,预算监督不力。当前我们对预算实行的是人大监督及审计监督,但当前现状是人大监督不力,公众难以监督。这就造成了审计部门单一的监督模式。但审计部门往往是事后监督,虽然每年审计部门都要审出很多违规问题,能追回的资金与造成损失显然无法相比。同时对于预算执行存在违法违规问题,问责较轻,而且问责重在个人经济的问题,对共性问题大多不了了之。
  对预算存在问题,实行“阳光预算”显然是一个可行的办法,这也是民众呼吁最多的议题,而这次审计署的建议显然更有专业高度。通过阳光预算把政府预算的全过程置于公开、透明的阳光下,让所有的社会公众都有渠道了解参与政府预算编制和决策过程,有权利监督政府预算资金的使用。
  阳光预算虽好,缘何迟迟不能实现。以笔者愚见,首先还在于地方政府不愿、不敢公开预算。实行阳光预算意味着财政收支行为要完全公开、透明化,政府财权显然要受到极大的制约,很多违规决策将无法实现,这显然是一些地方政府不愿意看到的。其次,当前预算编制体制不能适应现实需要。当前我们的预算实行是“以收定支”的办法,由于很多收入的不确定性,编制预算时对支出预算依据并非是实际需求,而是严格压缩,使很多预算数额不切合实际,一出台就意味着要超出预算,导致预算形同虚设。
  当然我们欣喜看到,目前国务院已在11个部门推行部门预算内部公开试点,相信阳光预算制度一定能早日见到阳光。
  稿源:荆楚网
  作者:卢云东

(本文来源: 编辑:吴双建)
关键词:卢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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