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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逸峰:公民应有“捕风捉影”监督官员的权利

发布时间: 2008-10-21 14:47   来源:    进入电子报

  江苏常州市长王伟成在当地的知名论坛上发了一帖“我对BRT工程为什么这么热心和积极?——市长王伟成对网民slala的回复龙城茶座”的帖子,许多网友对市长王伟成没有运用政法机关的力量对待捕风捉影者,而是在网上发帖以正视听表示支持。(10月20日《信息时报》)
  选择在论坛上发帖回应对自己的涉及腐败的指责,常州市长王伟成此举确是博得了网民罕见的掌声。因为我们见识过动用政法机关的力量来对付“诽谤自己”的悍然之举: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公安局以涉嫌“诽谤罪”为由派人到《法人》杂志拘传记者;重庆市彭水县的秦中飞用手机编发了一首打油诗《沁园春·彭水》,警察以涉嫌“诽谤罪”把秦中飞送进看守所关押一个月,安徽五河两名教师给县领导发短信反映学校问题被拘留……
  市长王伟成说,“欢迎网友们严格监督,但不赞成捕风捉影”。官员该如何理性对待公民的监督?王伟成的做法或许体现了一种进步。“但不赞成捕风捉影”之语的背后,隐约可见的却是公权力惯常的傲慢与偏见。以诽谤的名义制止公众的“捕风捉影”,怨气就会越积越深。一旦累积成势而决口,后患无穷。
  对公民来说,只要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捕风捉影”就是一种监督,只要无甚恶意,所涉及的官员就应该理性对待。公民监督在推动民主监督、保证决策和执行的正确性方面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然而,让人遗憾的是,以网络为代表的公民监督新手段,成为个别地方官员的“心头大恨”,必欲除之而后快。当有网民通过网络揭露当地官员不愿意看到的“坏消息”时,有的地方不是先查清事实真相,而是先要弄清是谁在网上发的。这种本末倒置的处理方式,是对公民监督权的扼杀。
  处理舆论犹如治水,须以疏通方式,让水畅流无阻,让人畅所欲言。水导向大海,言论导向宽广空间。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前局长李毅中曾说过:媒体不是中纪委,媒体不是审计署,媒体不是调查组,你不能要求他们每句话都说得对。而对诸多不拥有媒体平台的网络公民来说,他们也有权利对身边的公共官员进行监督,对官员的作为进行质疑,可能他反映的情况与事实有出入,甚或大相径庭,但公共官员理应经得起这种考验,对公民的“捕风捉影” 应抱以理应的态度。公共官员的存在,本身就要置于监督的体系之下,这个体系,也包括那些“捕风捉影” 的公民的监督。
  稿源:荆楚网
  作者:周逸峰

(本文来源: 编辑:吴双建)
关键词:周逸峰;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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