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特殊干部,没有特殊车辆,没有特殊公务员,辽宁省辽阳市弓长岭区今年4月8日启动公车货币化改革以来,车改单位上交公车105台,上交率97%;直接经济效益达335万元,测算5年综合效益可达2500万元,平均年节支500万元,平均年节支率43%。(11月28日是《人民日报》)
年均节支500万元,这真是令人振奋的数字,也从侧面暴露出当前公车消费的黑洞,正如报道所言,弓长岭区作为一个只有10万人口的小区,2007年全区编制内公车达到177台,燃修费支出上千万元,公车消费占预算单位行政经费的70%左右。同时,公车带来惊人浪费。除去司机工资,单车平均费用达到6万元,一台车一年费用相当于再买辆经济型车。出租车的使用效率约为公车的5倍,而运营成本仅为公车的15%。
“最关键的还是公车腐败,屡禁不绝,影响了党和政府形象,影响了干群关系。”弓长岭区区委书记吕有宏说,“公车消费素有‘三三制’之说。即用公车办公事占1/3,领导干部及亲属私用占1/3,司机私用占1/3。在部门间、部门内部因公车分配不公导致的矛盾十分突出,有的部门多达十几台车,有的部门一台也没有;在部门内部,公车往往被一把手占用,不少局,副局长都坐不上公车,公车早已不姓‘公’”。而且公车私用涉及的腐败,迎亲、公车旅游、公车接送子女上学等问题屡禁不止。
从报道看,弓长岭区公车改革措施既有可行性,又有可操作性,一是能够破解“改下不改上”实行全员改革。我们知道公车最大的受益者不是一般工作人员,而是单位领导,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因此公车改革利益触动最大就是一把手,对此弓长岭区实行一刀切,上至书记,下到普通公务员,区直人员全覆盖,公车一律上交拍卖,区委书记吕有宏直言不讳说,“我原来坐的车已经拍卖,现在的车是我自己购买的,司机还是原来的司机,不同的是每月1000元的薪水,是我个人给他发”。二是按工作量核定交通费,对岗不对人,改变按职务发福利式车补;三是执法车辆的改革因需而定,具有应急功能和全天候执法检查需求的车辆。此类车辆属于专用执法,予以保留,交通费核到单位,不实行个人包干。一般性执法车辆实行统一管理或予以取消参与改革。
总之,弓长岭区公车改革方案是一个好办法,具有一定的破冰意义,值得我们关注和呵护,更值得其他地方借鉴推广。不过笔者以为公车改革“成功仍在坚持后”,从199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颁发 《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算起,我国的公车改革已经进行了将近15个年头。在15年中不乏“看起来很美的改革计划”,但改革成效甚微。从目前情形看,公车消费仍居“三公”之首,公车档次越来高,公车暴露的问题层出不穷,究其原因就在于很多地方公车改革方案虎头蛇尾,能善始者众,能善终者寡,往往因人而兴、因人而废,缺乏连续性。而且每一次公车改革的失败,不但所花费的改革成本付之东流,而且公车消费又会进入新一轮巨增的恶性循环,因此弓长岭区公车改革要想不步其他地方的后尘,就需要能善始更能善终。
稿源:荆楚网
作者:卢云东(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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